用她自己的话来说:“虽然我现在没了脸,但还是要面子的。”
罗德特里克紧紧的跟在瓦尔莎身后,对她说道:“你如果还要面子,那就不该去当盗墓贼。”
瓦尔莎没有回嘴,而是累的瘫坐在地上,此刻,她正处于一片麦田之中,这两天以来,除了这一望无际的麦田外,她还没有看到其他景色。
罗德特里克看到她停下了脚步,便飞到她头顶上问:“你怎么不继续跑了?”
“你是骷髅,当然不知道累,”瓦尔莎从地上爬了起来,一边眺望四周,一边说道,“不行,得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会儿。”
“呦!”罗德特里克笑了一下,向瓦尔莎显摆道,“你干嘛不像我一样,也变成骨头?你瞧瞧我,既不用吃喝拉撒,也不会感到累,这多方便。”
这一路之上,罗德特里克不止一次向瓦尔莎推销做巫妖的好处,瓦尔莎听得耳朵早起了茧子,现在已经懒得搭理他了。
向南的大路边,瓦尔莎看到了一栋石头建筑,于是她从亡者之书中取出了一张人皮面具,然后紧紧的贴在脸上,这让她看上去有了几分人样。
“你打算干什么?”罗德特里克问。
“去找点吃的。”
瓦尔莎说完又拿出一个皮口袋,对着罗德特里克张开了袋口,罗德特里克看到那个皮口袋,无奈的摇了摇头,随后钻了进去,这是两个人一路上约定好的规矩,遇到有人的地方他就藏在口袋里,以防吓到旁人。
等罗德特里克进入袋子后,瓦尔莎便拎着袋子朝那栋石头建筑走去了。
及到近前,她才发现这是一间乡下酒馆,总共上下两层楼,在酒馆门外,停了一大排马车,有载客的,也有专卖运货的板车,一名酒馆伙计正端着一大盆新出炉的肉派和面包,装到其中的一辆板车之上。
瓦尔莎走到近前,向那名店伙计喊道:“喂!你们这里是酒馆么?”
“废话,眼睛瞎啊,这么大的牌子你看不到!”那伙计一边用袖子揩着额头上的汗,一边指着店门顶上的招牌回答瓦尔莎。
这让瓦尔莎吃了一憋,她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这么横的伙计,于是,也学着这伙计的语气,指着那辆板车回骂道:“废话,老娘是问你这是在干什么?”
那伙计看了一眼车上肉派和面包,对瓦尔莎道:“不干你事,这是给附近收麦子的庄汉送的晚饭。”
“送晚饭?”瓦尔莎抬头看了一下天空,此时红日西坠,已经到了傍晚。
“现在农忙季,那帮庄汉得干到半夜才会睡觉,”那伙计看向瓦尔莎问道,“你又是干啥的?”
听完那伙计话,瓦尔莎明白过来,这家乡下酒馆是专门给当地老农开的,需要用车送饭,就表明附近很可能没第二家酒馆了,便向那伙计问:“路人招待不?”
伙计反问道:“你有钱没?”
瓦尔莎听出来对方是个“乡巴佬”,说话一点也不动脑筋,便扔给对方一个镶嵌蓝宝石的金耳环,并大大咧咧的说道:“不用找了。”
那个金耳环是从彭佩尔家族墓室盗出来的陪葬品,价值足以买下这间乡下酒馆,即使让那伙计找钱也找不开,此时瓦尔莎又饥又渴,随手便把那枚金耳环给这个伙计。
谁知那伙计竟然是个不识货的,接过金耳环后,还问瓦尔莎:“这是什么玩意儿?俺们这只收玛尼,或者银币也行。”
气得瓦尔莎不再搭理这店伙计,直接闯进了酒馆。
酒馆里面乌烟瘴气,挤满了酒客,其中大部分都是一副庄稼汉打扮,还带着镰刀和麻绳,手里又是烟又是酒,吵吵闹闹,谁也没注意瓦尔莎走进来。
那名伙计随后也进了酒馆,把金耳环交给了酒馆老板,指着瓦尔莎道:“这老娘们要吃饭,身上没钱,只有这个。”
酒馆老板接过金耳环,看了一眼,不露声色的吩咐了一句:“她要啥,尽管给她。”
瓦尔莎被伙计的那句“老娘们”气个半死,因此没有留意酒馆老板偷偷溜出去了,只是怄着气向那伙计问道:“你们这都有什么吃的?”
伙计道:“羊肉馅饼,鸡肉馅饼,小麦面包,就这三样。”
瓦尔莎听完便要了二十个羊肉派和鸡肉派,本来在这种乡下酒馆,瓦尔莎就没打算能吃到什么像样的食物,然而一个肉派进嘴后,却发现意外的可口,不由得向那伙计称赞道:“你们这的肉派做的不错。”
“废话,俺们店里卖的都新宰的羊,新杀的鸡,新下来的麦子,新磨的面粉,味道能差了么?”那伙计对瓦尔莎的称赞颇感自豪,又额外递给她一杯水。
如果这肉派做的很差,瓦尔莎也可以用水将就一下,现在肉派味道不错,没有酒搭配就太可惜了,瓦尔莎便向那伙计叫道:“再给我来一杯葡萄酒。”
“你还想喝啥?”伙计粗鲁的说道,“俺们这里是乡下,哪有那玩意?只有啤酒。”
若是放在平日,瓦尔莎遇到这种服务态度,肯定打起来了,不过今天看在肉派的份上,而且这伙计也不是什么有教养的人,瓦尔莎也就没有计较,接着叫了一杯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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