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老马
老马,顾名思义得和马有点关系,不说沾亲带故这样的有据可查的关系,那怎么也要说有点牵连可供人联系,否则何以取名马字,若不成是他的姓?既如若此说了个“他”字,出来,想必各位看官已然能够凭借着聪明的小脑袋瓜子猜想而出,这个老马不是一匹马,而且一个人,一个不愿说出自己姓名往事的马夫。
马夫这个职业,这不就是和马有了那么一点称不上沾亲带故,但是却可以供人联系猜测到马身上的那一层浅薄的莲藕丝丝一样的关系了吗。更何况,老马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老马夫了,不用去问,单是看他的穿着打扮,一丝一缕,一发一肤都在向外散发着、向外面呐喊着,我是一个老马夫,是一个经验老道,驭马无数的顶好的一个马夫,我爱着我的职业,虽然它让我很贫困,让我的地位低下,无法满足我日常的所需所想,只能蜗居在肮脏恶臭的马厩旁边的小茅草屋里栖息苟延残喘。但是我依旧热爱这个职业,它虽然不能带给我物质上面的满足,甚至于是影响盘剥了我物质上应有的尊敬尊严:此处可以单独说明一样,马夫的地位及其低贱,因长期和马生存在一起,身上全是马的臭味,没人敢靠近他们一点点,就是从旁边走过,也是尽量的用袖子亦或者手帕紧紧地捂住了抠鼻,深怕那气味会如魔鬼一样的从她们的嘴巴里面,从耳朵里面,从每一个毛孔里面,爬进了她们的身体里。
就是靠近也不想,那更何况是其他的东西,所以老马一个人过得可谓是十分的凄惨孤独,幸好他还有马儿陪伴着他。是的这就是他为什么喜爱着这份低贱的职业的原因,因为还有马啊,他是喜欢着马的。马和人不一样,人会欺骗会看不起你,会用眼神轻视你,会打你会骂你,会背叛你。但是马呢,马和别的牲畜一样,虽然管控在人的手下,生死被人类所掌控者,它们更是没有智慧,或者是智慧远远不如人类,到底有多不如人类呢,就好比如人类已经站在了高山之上,可是它们还在低估呢,要想拥有企及,对只能是企及还不是超越,人类的智慧,十分的艰辛万难呢,更何况人类也不太愿意有其他的物种会超越他们,更何况是被他们看不起的马匹呢。
马有诸多的不足,但是却也有诸多的可取之处,它们的皮毛,可以供人与暖,也可以铺垫在脚下,冬天的时候升起一堆篝火,一家人围坐在其间,屁股下面就可以垫着马的皮毛,厚实又保暖。马的骨头也是大有用处的,书上说有医疗的功能呢,至于到底是什么嘛,那就得查看翻阅一些书籍才能确定,这里就不多说,以免误人子弟了。
说完了马的皮毛,马的骨头,当然还有不能忘记的马的血肉,人可以吃啊,可以烹饪啊,可以提供给人类食物,延续人的生命,啊!马是多么无私奉献的动物啊,把自己活着的一生辛苦劳动给了人类,榨干了每一滴汗水和辛劳力气,死后也把自己每一寸的肌肤皮毛血肉都送给了人类,这是多么可贵可敬的物种。老马又怎么能不喜欢它们呢,和它们相处,比和人类相处容易舒服多了。
可能就是因为和马儿们生活得太久,被人类轻视得太多了,老马的形象就是一个糟老头子,如果你不仔细看他的话,你可能以为这是一匹直立行走的老马呢,嘿嘿,那可真会把人吓一大跳。老马确实会把人吓一大跳,而且是把人吓死的那种程度,这当然都是后话了,此处就暂时按下不表,有兴趣的可以继续往下面看下去,看一下老马的吓人之处是在哪里,而被他吓死的又会是何人,如此悲催低贱被人看不起的老马,又为何会吓死他人?
话说远了,咱们转悠回来继续说老马吧。刚刚说到了老马是个糟老头子。是的没错,老马的头发一缕一缕的结在一起了,很久没有洗,很干枯,还有点像是马屎粘在上面的感觉。这些头发全都耷拉着,所以会盖住他的正面,一般也没有喜欢看他的正面,所以他也就不管形象如何,反正与他相处的只有马啊。马是不看人表面的,它们是通过闻气味来判别你是不是自己人。
老马身上就有马的气味了。然后说了头发,这次就该说老马的脸了,让我们把老马干枯的头发撩起来,一张黑瘦颧骨凸出的丑陋的脸就出来了,细小的眼睛有些浑浊,鼻子大大的,黑黢黢,分不清是什么脏东西脸上到处都是,嘴唇很厚,不喜笑,也对啊,笑起来给谁看呢?总之这就是老马了,一个即将要登场的人物。
古制一里为三百步,十八里应为五千四百步。这是唐奉道在书上看见的,至于是哪一本书,他也不大能够记得出来了,谁能够把自己从小到大看见的东西如数家珍一般的指认出是哪一本书里面记载的呢?唐奉道不是天才,他自然不能了,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可没有什么超能力之类的奇怪设定。
“三千二百一十六,三千二百一十七……”唐奉道一边走一边数,每一步都尽量踏出一样的长度。这样做的目的就是确保每一步都走得特别的准确无误,他没有皮尺,路上也没有里程碑,也就只能依靠这样的愚蠢但是却十分有效的方法来测量距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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