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怂了,你没那胆量,你狠不下心,你办不到啊,”赵无秋哈了口气,挥挥手,示意过路的人走远点,少来看热闹,“说白了,你是个孬种,起码在本源这块儿啊,就这样了。”
“那也比你强。”
“强?也罢,思行啊,我就教教你,教教你什么叫强,”说话间,赵无秋转回林思行的身前,俯身在他的耳旁,一字一顿地说道,“养熟了杀,那哪儿够啊,你该当着那男娃的面,扒了那女娃的衣,对他说啊,就把他妹妹正法,正法,正法。等他舔完,马上把那女娃撕成白水鸡,叫他看自个儿的妹子怎么哭、怎么叫,再学学灰都的官,把他俩按在一块,挨个玩过,再压着他俩,逼他俩互相折磨,那才叫强,那才叫疯,那才叫狂,那才恰合本源之道啊。”
待他的低语在耳边消散,林思行把眼睛眯成条缝,仰望他身后的夕阳,在那模糊的脸上找到熟悉的疤,轻声地笑了:
“竹子哥,你就他妈该死的呀。”
“是了,我是该死的,”赵无秋捂着鼻子,打了个倦怠的哈欠,抹走那滴该是疲惫送来的泪,再一次伸出手来,“闲也聊了,旧也叙了,是时候走了,给我吧,你的寄托,你的…希望。”
“希望?”托起金芒涌动的黑水晶后,林思行使出全身的力气,把这些年的愤怒和得意,把这些年的果敢和犹豫,带着最后的失望和不甘,握进了这冷酷又偏心的天武遗物之中,“去他妈的吧,拿去,收工吧。”
赵无秋抓住这天晶,在取走它之前悠悠一问:“就这么无情?不和你的宝贝道个别?至少,也说说它的名,叫我回去了好捯饬啊。”
“呦?服软啦?”在这应当是最后一回的调笑里,朝晟的前行者、格威兰的生物学博士、黑水与帮会追杀的叛国者林思行,给了他满意的答案,“天晶啊,初诞天晶——”
这声吟诵后,是万籁俱静的明亮。
这一句天晶的真名,散开了遮天蔽日的光。这光不似太阳的炙热,更非星月的清凉,而是辉煌的神圣,亦是神圣的辉煌。
公历6017年12月23日的黄昏,大地的西方,格威兰的西海岸,温亚德的戴蒙德庄园的围墙外,浩瀚无边的金芒,涌现于一位朝晟老人夺来的初诞天晶之上。多少年后,温亚德的居民或许会忘记时任国王的名,或许会忘记当年有和谁在一起磨过咖啡、煮过奶茶,但绝不会忘记那个下午的帝皇之光。
“奇怪吗?惊喜吗?”
如渊的光转瞬即逝,与喷发光辉的晶石共同没入林思行的体内,令其目瞪口呆,只能如此回复赵无秋的问题:“为什么?”
“从开始,你就想错了,”赵无秋拍了把他的肩,欣慰地搀扶起他,“天武哪喜欢疯子?祂不过是个作践人的死杂种啊。记得吗?当年,我去天武的竞技场杀那圣痕,祂的余威偷摸摸地坑了我一遭,害得我险些翻船。之后,我把圣痕像杀鸡一样宰掉,祂的残影再度作祟,把奖赏胜利者的火与光赐给了落败的圣痕,助其突破巅峰。还有那圣灵,拿着毁灭万物的杀戮之圣典,却要眼睁睁看着儿女给我虐杀,才能完全激发圣典的能量…说直白点,天武,是条彻头彻尾的贱狗;说难听点,帝皇,是方跅弛不羁的邪佞。祂偏要逆着你,在顺风顺水时给你苦头,在滚刀落油时给你甜头。要贯通祂最诱人、最富神威的遗物,所需要的密钥,却是被抢夺的不甘和绝望,现在,你明白了?小林啊,他祖仲良的话,你明白了吗?”
“他…”
林思行愕然失言。若激活初诞天晶的诀窍是被夺取这宝物的愤懑与懊悔,在永安城的那天,祖仲良为何不喊出天晶的真名,当场将行刺的叛国者拿下?
千思万绪时,赵无秋松开手,放林思行自己站着。他环顾完追尾的车辆、掏出手机录影的行人,又回到朋友的身前,拍响硬朗的胸膛,又笑了笑:“想听我的答案?不如扪心自问,好好感受波澜起伏的力量,想想现在的你…达到第几巅峰的高?”
本源在奔涌,在狂啸,如浪潮般道道飞天,无可阻挡。一道,两道,三道,四道…仅仅是稍作感受,林思行便体会到,本源已四度喷张,且如漩涡轮转,等待再次扩大。去吧,确定吧,别辜负朋友的好意,去确定本源的力量与层次,去拿这眼前最适合的对象作检验的指标。
“记得吗?我是村里最能打的孩子,是带着你揍高年级生的孩子王,”赵无秋指向胸口,指向自己的黑袍,指向自信和惆怅,“泥巴地里,我为王;同龄人里,我谁都不怕。哦,女孩发育的早,我打不过,可拷打自吹自擂的男娃,我是最擅长。来吧,朝这儿打,打个一拳两掌,看看我是否宝刀未老。”
“好,那就打…打。”
在音波传达前,枯老的拳头印上了赵无秋的胸膛。只瞬间,音爆和气浪震碎了整条街的玻璃,追尾的车主、拍照的行人、做饭的主妇、逛街的学生,和庄园里相拥不分的父亲儿女,都捂着渗血的耳朵,卧倒在洒满碎渣的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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