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出了个主意:“羊毛衫穿在里面可以稍微选个修身的码,外边套一个大点的外套,这样会好一点。”
说着,店员拿过来一件大外套披在了钟焉身上比了比。
泰格利眼前一亮:“你还别说,老板娘眼光可以!就按你说的办,但是这个外套给得我拿个白色的。”
“好好好。”
两人拿了一大兜衣服,买了个白色纯棉外套,两件样式不同的羊毛衫,还弄了两双款式相同的皮靴,两人一人一双,搞得跟亲子装似的。全部下来,花了800纳尔铜币,说实话,这家店不算贵。
“瞧好吧小子,你这回村里之后,希尔薇娅得对你刮目相看。”泰格利说得钟焉一阵脸红:“抱着衣服,去买点别的。”
钟焉抱着一大堆衣服,还背着个剑匣子累得气喘吁吁:“还买啊?”
泰格利带着钟焉出了裁缝店,直接走进了对面的装备店,挑挑选选,给钟焉弄了套金属肩甲和软背甲。背甲上有两个皮套孔子,专门用来插剑的,泰格利把剑匣子卖给了老板,换了个能装下虎王骨刀的刀鞘。然后帮钟焉把新剑和虎王骨刀连同刀鞘一起插在背后的皮甲上。
钟焉里面一层内衣和羊毛衫,然后套着虎王皮甲,外边穿着外套,外套上固定着肩甲和背甲,背甲上插着一刀一剑,头上戴着兜帽,看起来倒有些少年英雄的感觉了。
钟焉对着镜子来回的照,还摆摆pose,好一阵臭美。
“太帅了。”店主忍不住称赞:“你老爸会给你打扮呀!”
钟焉听到这话,扭头看了一眼还在挑东西的泰格利,一抹笑意浮在脸上:“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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