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年的“拂晓神剑”亚瑟·戴恩,黎明神剑在手的亚瑟爵士,他眼见强盗的剑破了无数豁口,便主动停手,要对方取把新的。
“其实我想要你那把白剑!”继续开打时,强盗不顾全身十几处伤口,依旧轻松地说。
“很好,我给你,阁下。”
拂晓神剑回答,随后一剑杀了他……
那个时候,世界多么单纯,詹姆心想,身边的人都如新铸的长剑,锋利而明亮。
我的十五岁,真像是一场梦幻么?
可如今,大家都进了坟墓。
拂晓神剑、微笑骑士、白牛、勒文亲王、爱来点黑色幽默的奥斯威尔·河安爵士、古道热肠的琼恩·戴瑞爵士、西蒙·托因和他的御林兄弟会、甚至直率的老萨姆纳·克雷赫……
他们都不在了!
而我呢,那个曾经的少年……他,又在何时进了坟墓?
穿上白袍时?
割开“疯王”伊里斯二世的喉咙时?
詹姆脑海中不禁浮现那一幕画面:
伊里斯二世倒卧血泊,墙上龙骨的空洞眼眶冷冷地盯着他。
四处都是狮盔红披风的兰尼斯特,詹姆穿着亮金战甲,外罩御林铁卫的白披风,还有金色的宝剑,那景象直到现在还历历在目……
人的一生能有多久,能拥有多少东西?
而詹姆·兰尼斯特所拥有的一切,都在那一夜失去了。
这就是他的人生。
那个少年,从小想当亚瑟·戴恩,但不知怎地,生命拐了个弯,最后成为了微笑骑士。
詹姆曾经听人说过:
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于是,他缓缓合上了白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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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篷外传来嘈杂声音,是回营的战马和骑士。
亚当·马尔布兰在安排好手下后,便来见詹姆·兰尼斯特。
詹姆穿着大红丝质长衫、漆黑高筒靴和黑缎长披风,上衣的前胸,用金线绣了只兰尼斯特家怒吼不驯的雄狮。
他仍旧是一头亮眼金发,有着闪亮的碧眼和利如刀锋的笑容。
只不过脸上的笑,不再是那抹玩世不恭的微笑,而是变得沉默、深沉的笑。
人们称他“兰尼斯特雄狮”。
但又在背后窃窃私语“弑君者”这个名号。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发觉自己几乎无法将视线从他身上抽离。
这才是王者应有的风范!
詹姆走到面前时,他如此暗想。
“战果如何?”詹姆露出微笑。
“我们袭击了一支运粮队,焚毁了所有粮草物资,还制造了上百名伤员……”
“很不错,即便是西境的狮子狩猎,也不是次次都能得手,经常会白跑一趟,不断寻找机会、不断尝试才能成功获得美餐……”
“詹姆大人,接下来您有什么计划?”亚当·马尔布兰问道。
詹姆走到篝火边,闻言陷入了沉思。
接下来该怎么办,确实是个好问题。
他这次的任务,看似是袭扰三境联军的粮道。
其实真正的目的,是吸引金牙城下的大军,给他父亲泰温大人以喘息之机,以顺利等来多恩的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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