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王。”官员跪下行礼。
陆定羲撩起一只眼皮看他,不冷不热道:“怎么了?”
官员战战兢兢地说:“您真的要把素冠荷鼎送给雍朝作为贺礼?”
“嗯,还有十二时盘、冰蚕丝、耀光绫、九曲珠、夜明珠、鲛人珠那些,朕记得都已经拟成册送去礼部了,有什么问题?”陆定羲的动作停下,看向那官员。
官员受他一眼,胆胆怯怯得几乎说不出话,“下官以为其余的贺礼都已经足够隆重珍贵,甚至还有无数金银作衬。
可是素冠荷鼎,乃我国国花,举国如今不过仅存两株,当真要就这样送给雍朝?”
陆定羲的脸色骤冷,阴沉沉的,“朕知道朕在做什么,你好像不明白,你这个职位能做什么。”
“吾王饶命,下官这就去办,再也不敢了。”官员被他的语气吓得一个激灵趴在地上,脑袋死死磕住。
“滚。”陆定羲收回视线。
“是,是是是。”官员连滚带爬离开宫殿。
只是此时地陆定羲已经看不下任何奏折,那张明媚张扬,无时无刻不在换发光彩的脸浮现在他的眼前。
时间并没有磨去记忆的画像,依然如昨日般清晰。
季书冉,好久不见,为了重见的今天,我真的已经等很久了。
自从季书冉被喂下那颗药之后,每天的饭食里都会有一小份陆容璋的血。
陆容璋在坚持他当初的承诺,不到新婚之夜不会碰季书冉,但是这药七天就会发作,只能以他的血液暂时克制。
喝人血,那鲜红的,几乎还能尚存余温的液体,静静地待在那一小盏杯子里,像诱人沉沦的禁水,散发着鬼魅的气息。
季书冉的本能告诉他要拒绝,可还有一种从血液深处窜起的欲望,恨不得立刻捧起那杯血大快朵颐。
除了欲望战胜了本能,还有季书冉的理智,如果他过早就因药效而丧失思考能力,成为陆容璋的性/奴,那么对于大婚当天的夺权也极为不利。
所以即使季书冉明白,他现在是饮鸩止渴,却在这个时候也不得不喝。小不忍则乱大谋,为了逼宫,现在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终于,时间到了大婚的前一天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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