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一年按2块钱,也是大队部赚。
因为年底这些知青肯定会被吓的哭着搬回知青院的。
沈晴雪还担心以后有人给自己争院子,就提议道:“行,那咱们签个合同吧。”
不就是狼啊熊啊野猪吗?
别的不敢说,但这东西在自己的空间面前,都不是事儿。
甚至沈晴雪还挺期待的,要是经常有野兽来的话,那岂不是自己就不缺肉吃了~
大队长却是懵懂的问:“……什么是合同?”
“……”
最终沈晴雪、季百灵和季少池三个人还是和大队部,在老支书和会计,村妇女主任的见证上现场拟下并签了一个简单的合同。
由大队长王青山签了名字盖了大队部的公章,双方看着上面写的东西,都是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以前就该和知青签这东西的,也省的那些知青一没钱了就来找大队部要退以前的房钱。
沈晴雪三人则是高高兴兴的是能自己住一个屋子了……
在季百灵和季少池姐弟俩的帮忙下,沈晴雪把从大队部领取的借粮直接搬回了院子。
20斤的杂合面,20斤的麦子,10斤的玉米面,10斤的地瓜干,还有10颗小巧的刚从地里拔的新鲜小白菜,这菜是大队长媳妇孙小娥送给沈晴雪的。
孙小娥是来喊大队长回家吃饭的,结果在听说沈晴雪搬去虎山脚下的那个空院去住了,直接送给她让她炒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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