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乐府诗——7
8)《孔雀东南飞》—2
释义:
一、这首诗始见于徐陵的《玉台新咏》。写作年代,历来有许多争论。有认为是汉末建安时作品(196—220年),以本诗小序“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一言作为依据而定。
也有认为是六朝时的作品。以诗中“青庐”是北朝的婚礼制度,“龙子幡”是南朝风尚,作为出自六朝时的证据。
这两种说法,以前一说为可信。《孔雀东南飞》是汉末建安时的民歌,流传既久,经过文人增附润饰,遂有六朝的名物制度的反映,和《木兰诗》的情况差不多。
二、这是中国五言叙事诗中独有的长篇。叙述一对青年夫妇,彼此爱情很深,但因女的不为婆婆所喜欢,横被拆散,以致造成双双自杀的悲剧。
这种情况,在过去封建社会是不稀奇的,女子出嫁以后,不但要随顺丈夫,而且要会侍奉公婆。得罪了婆婆,就算犯了“七出”的罪,任有什么长处也一笔勾销,是非曲直,有口难辩。
一切皆须听从家长的摆布,否则就是“不孝”。在这种封建旧礼教的压迫下,不知屈死了多少男女青年。
这首长诗,发出了强烈反对旧礼教的呼声,对世间凶狠的封建恶婆提出郑重的警告。“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 这就是千余年来这个故事和这首诗,都受人重视的原因。
三、全诗可分为四段:
1、第一段从开端至“会不相从许”,写兰芝自诉苦痛的心情,再写仲卿为兰芝求情,焦母坚执不允的情况。
2、第二段从“府吏默无声”至“二情同依依”,写兰芝离开焦家的情形:先别丈夫,再别婆婆、小姑,最后与仲卿在大道口分手,互相盟誓,决不负心。
3、第三段从“入门上家堂”至“愁思出门啼”。写兰芝回娘家后的不幸遭遇:县令、太守一再求婚,阿兄逼嫁,太守迅速准备迎娶,阿母催促准备嫁妆,矛盾愈来愈表面化。
4、第四段从“府吏闻此变”至末,写兰芝、仲卿因反抗礼教而双双殉情的结局;并通过诗人的想象表达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感情。
译文(参考)~1
《孔雀东南飞》
序言:汉末建安时期中,庐江县府的小官吏焦仲卿的妻子刘氏(兰芝),被仲卿母亲遣走,她发誓不再另嫁。在家里人再三逼迫下,投水而死。仲卿得知,也在庭树上自缢。时人悲伤,作诗如下。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寓意夫妇离散)。刘兰芝自述道:“我13岁就能织精白的绸绢,14岁学会了剪裁衣服,15岁会弹奏箜篌(古弦乐器),16岁会诵读诗书。
17岁出嫁,但是心中却常苦悲。夫君是一位府吏,对爱情坚贞不移。(夫君忠于职守,常宿府中)我经常一人留守空房,与夫君相见稀少。
我每日鸡鸣时就开始机织,夜夜不得休息。三天就织好五匹布,但大人(婆婆)还嫌慢。不是因为婆婆嫌我织得慢,而是难为夫家的媳妇。
我不堪驱使,徒然留在这里又没什么用。便告诉公婆,尽快把我遣回娘家。”
府吏(丈夫)得知后,在堂上禀告母亲:“儿子是个穷相,没有多大出息,幸运得到这么好的妻子。我们发誓结发同眠,一直到死都要在一起。我们在一起刚二、三年,不是很久。妻子的行为没有不正当的地方,哪里料得到会使你不喜爱?”
母亲对仲卿说:“你怎么这样固执死板,遇事想不开!她不懂礼节,举动自以为是。我已经怀怒好久了,你岂可自作主张!东家有个贤惠的女子,名叫秦罗敷。形貌无比可爱,阿母已为你求婚。要尽快把刘兰芝遣走,千万不要留她!”
仲卿长跪诉,我有话启禀母亲:“今若赶走兰芝,我终身不再娶妻!”
阿母听后,用拳头敲着坐椅,大发雷霆:“你小子竟这么大胆,敢为她说话!我对她已经失去了恩义,必定不从你意!”
仲卿默然不语,再拜(母亲)后回到自己房间。张开口对妻子说话,却哭得连话也说不成句:“虽然母亲逼迫得厉害,但我绝不驱赶你走。你可暂时回娘家,我现在先去衙门办公,不久再迎接你回来。为此你就受些委屈吧,可不要违背了我的意愿。”
新妇(兰芝)对仲卿说:“不必再提接我回来的话了!农历十一月的时候,我辞别娘家来到你家。
“侍奉公婆,一切都顺着公婆的意思,一举一动,哪里敢自作主张?日夜辛勤地操劳,柔弱的身体,受尽了辛苦折磨。
“总以为无罪过,终身侍奉公婆,以报答他们的大恩。但却被驱遣,哪里会让我回来?我有绣花的齐腰短袄,袄上很美的刺绣发出光彩。
“红色纱罗做的小帐子,四角挂着香袋。箱和帘有六七十个,其中有各色的丝线或丝绳綑扎着。物物各不相同,种种都在里面。
“人贱物也不值钱了,不足以用来迎娶你再娶的新娘,留着随你送给什么人吧。从此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时时多安慰,久久不相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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