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31年4月3日。
地点:潮江凤凰国际酒店。」
约翰·布里斯只开了一盏不太明亮的灯,坐在窗边的沙发上,点燃半个小时内的第七支烟。
今天早些时候,他自己修理了一下头发和胡子,看起来稍微年轻了一些。此时,他淡蓝色的小眼睛里装满忧郁,疲倦像爬山虎一样长在他脸上。他抽烟不是为了过烟瘾,也不是为了排解寂寞,而是试图冷却内心滚烫的愁苦。
昨天晚上,布里斯和米歇尔通了一个电话,后者告诉他,他们利用他提供的信息,已经复刻出了记忆读取技术。
“布里斯,你做得很好,任务交给你,我一百万个放心,要是其他人有你一半稳妥,我就不会有这么多白发。讲心里话,我从来没有把你当成下属,而是当成并肩作战的兄弟,一起为克米亚的强大和世界的和平而奋斗,为此,我深感荣幸!”
在克米亚联邦,编制不是铁饭碗,进入编制不代表从此衣食无忧,工作没干好会被裁掉,不养闲人,这是他强大的原因之一。因为米歇尔的赏识,布里斯进入中情局后,从来没有会被裁掉的担忧,事实也是如此,每一次裁撤冗员,他都完美避开。他没有成家,但这份稳定且不低的收入,让他父母过上了安稳的生活,不用再奔波劳累,为此他心怀感激。
但布里斯不信任米歇尔,他清楚的知道,中情局的人都是演员,尤其是那些高层,他们可以把变脸做到比翻书还快,上午把你捧上天,你放个臭屁他们都能夸赞一番,晚上就能朝你的后脑勺开枪,毫不留情,还要踹你的尸体,朝你的尸体吐口水,骂你是该死的混蛋。
“感谢,中将,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器重,我也深感荣幸!”布里斯的回答同样充满感情,但是否发自肺腑,只有他自己知道。
“聊一聊雷蒙吧,说一句很现实的话,我们已经不需要他了。他是一个不确定因素,他找人调查你,调查我,他不信任我们。他背叛过联邦一次,我相信再背叛一次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破晓行动’无比重要,不容有失,不能有任何隐患,如果我们对隐患视而不见,造成行动失败,谁都担不起这个责任。
我现在需要做一个决定,这个决定对我来说非常艰难,令我深感不安,已经连续好几个晚上辗转难眠,这是真的,上帝可以作证。”
布里斯明白米歇尔的意思,卸磨杀驴,这和他当初招募雷蒙·科特时完全是另外一副嘴脸。不禁让他想起十年前从阿汗国撤离,当地曾为他们鞍前马后的“盟友”,被无情抛弃,听说那些人后来被新政府生剥活剐。
换在以前,不论米歇尔下达什么命令,他只管执行,但这次,他想帮雷蒙求情,因为他很欣赏雷蒙,欣赏他的一身正气。
“雷蒙其实很爱国,只不过太刚直,我会说服他。”
如果面对面,布里斯会看见米歇尔脸上的肉抽动了一下,“雷蒙是个圣人,凡事都为人类着想,为此可以不惜背叛自己的祖国。
但是布里斯,我们是凡人,身处红尘,扛着沉重的养家重担,没有国家的信任,我们一文不值。如果你能够说服雷蒙,自然最好,如果他仍不受控制,我要你亲手解决他,这很艰难,但我们别无选择。”
“好。”
挂断电话后,布里斯的心一直沉重到现在,像灌了铅一样。他看了一眼时间,盖上烟灰缸的盖子,打开换气和明亮的灯,现在是八点三十五分,其他人九点会到他房间开会。
九点,雷蒙,乔娜,和阿黛尔准时过来。
乔娜见他一脸憔悴,小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布里斯淡淡一笑。
在利桑比打了两年仗,在阿汗国打了三年仗,在中情局工作了十年,布里斯执行过无数次见不得光的任务,充满血腥和暴力,心早已麻木,坚硬如冰,但现在却在慢慢融化,因为受到雷蒙和乔娜的影响。
他从来没有见过雷蒙这般大公无私、一身正气的人,像明亮的光。他羡慕雷蒙,尽管雷蒙的日子并不好过,被联邦视为叛徒,有家难回,但他坚持了自己的原则,问心无愧。不像他,他只是一条听话的狗,一把锋利的剑,当他哪天不再听话,不再锋利,他们就会弃之如同敝履。
另外,他爱上乔娜了,并非爱上她在床上像个水泵一样,不把他抽干不肯罢休,每次都让他无比痛快,欲拔不能,而是爱上她没有一处冰冷和黑暗,没有城府,没有诡计,没有危险性。
他害怕任务结束后,米歇尔叫他处理掉雷蒙,乔娜,和里奇,这种情况发生过很多次,理由很简单——只有死人才能守住秘密。里奇那种贪财好色的货,杀了就杀了,但雷蒙和乔娜都是地地道道的好人,杀了他们,他余生都会不安。
他的结局估计也不会好,因为知道得太多了,但却不得不继续工作,就像社畜,很清楚上班永无出头之日,一千个不愿意,却依然每天早出晚归,任劳任怨,因为需要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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