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崇祯二年的腊月初,李勇终于完成了钱庄开业的重大工程,这标志着他今年的一个重要任务已经圆满结束。然而,他心中还有一个更为宏伟的目标尚未达成,那就是推动公司上市,从而实现资本的快速积累,用现代商业术语来说,就是所谓的“圈钱”,但李勇更喜欢用“抢钱”来形容这一过程,因为这更符合他直率而富有侵略性的商业风格。
在早饭之后,李勇走进了书房旁那充满古典韵味的小花园,这里是他思考和放松的私人空间。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华子香烟,点燃一支后,深深吸了一口,享受着烟草带来的片刻宁静。随后,他缓缓吐出一个完美的大烟圈,仿佛是在向世界宣告他的成就和对未来的信心。
不断看烟雾在空中慢慢消散,享受完饭后一支烟,赛似活神仙的李勇,转身走进了他那充满现代气息的书房。书房里摆满了各种书籍和近现代的办公设备,这里是他策划金山战略和梦想未来的圣地。在这里,他可以暂时抛开外界的喧嚣,专注于思考如何将金山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实现他那雄心勃勃的改变大明的计划。
为何不在书房内吸烟?经过几次坚决而非常有力的抗议,那个不受欢迎的人终于收敛了,再也不敢在书房里吸烟。这两个女孩的胆量似乎越来越大,不打招呼就直接动手。未来会怎样发展,一想到就令人头疼。
在书桌前,汤青雨正用她那娟秀的小楷不断地做着记录。与此同时,李勇踱来踱去,总是能突发奇想,提出一些奇特的想法和思路。他正在回忆自己在现代创办的多家公司所经历的历程,许多记忆已经变得模糊不清。因此,他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之后再进行合并和整理。这让汤青雨感到好奇,为何他提到的商业机构总是称为“公司”?为什么不用“商行”、“商社”或“作坊”这样的名称呢?
在中国,“公司”一词并非外来语,而是源自明末清初福建农村中一种具有帮会性质的组合形式。来自广东潮州、梅州、海陆丰等地的华侨前往南洋婆罗洲寻求财富,他们自发组织成二十几个集团,这些集团的成员大多来自“洪门”,他们的组织被称为“公司”。
1777年,梅县客家人罗芳伯在婆罗洲雨林建立"兰芳公司"。这个"兰芳共和国"实为洪门"聚胜公司"海外分舵,成员皆天地会弟子。"大唐总长"即总统,"副头人"即副总统。他们表面开金矿,暗地里铸造货币,连税收都仿大明一条鞭法。
中国"公司"总与刀光剑影相伴:1853年上海小刀会借"义兴公司"起义;1890年新加坡"义兴公司"刺杀殖民官员;1911年闽南"小刀会"用"义兴公司"筹军饷。
兰芳公司被列为"婆罗洲最大匪帮";闽南"义兴公司"实为地下钱庄网络;轮船招商局成立时特意强调"非洪门公司"。
1842年后,上海出现现代股份制企业。1904年《大清公司律》颁布,"公司"才褪去洪门色彩,确立股东会、董事会制度。
从全球视角审视,15世纪地中海的商船甲板上,诞生了最早的"公司雏形"——康曼达组织。一群威尼斯商人玩出了金融创新:一部分人当"金主爸爸"(只出钱不干活),另一群人当"海上打工人"(出力背风险)。这种"有限责任+无限责任"的组合,意外成了现代有限合伙公司的原始代码。
1555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一纸特许状,把与俄国贸易的垄断权给了商人团体。这个看似普通的文件,实则暗藏玄机——它让商人们第一次拥有了"公司"的独立人格,可以像人一样做生意、打官司、继承财产。现代公司的"出生证"就此诞生。
1673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签署《商事条例》,给无限公司发了"准生证"。这纸法令像商业世界的"九九乘法表",把混乱的经商规则变成了白纸黑字的法典。但真正让公司拥有"法人灵魂"的,还要等两百年后的《公司法》。
17世纪,英国和荷兰先后成立东印度公司(1600年和1602年)。这些披着贸易外衣的"商业帝国",拿着政府颁发的"尚方宝剑",在亚洲横征暴敛。它们发明了股票交易、董事会制度,甚至搞出殖民战争——堪称"资本主义野蛮生长"的活标本。荷兰东印度公司1606年发行的股票,如今已是价值连城的文物。
19世纪工业革命机器轰鸣,德国人率先发明"有限责任公司"(1892年《有限责任公司法》)。法国(1919年)、日本(1938年)紧随其后。这种"股东赔钱不上限"的新玩法,让中产阶级也能放心当老板,彻底点燃了创业热情。
1862年英国《公司法》和1882年法国《普通责任公司》的出台,标志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主流。当铁路、钢铁厂这些"吞金巨兽"需要海量资金时,股票市场成了救命稻草。从此,公司规模不再受限于个人钱包,而是取决于股民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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