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革命的目标,推翻封建土地所有制,使广大贫苦农民得到土地,是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心任务。红三军进入黔东以后,开展武装斗争的同时,广泛宣传实行土地革命的目的、意义,并在枫香溪等17个区和70多个乡进行土地革命运动的实践。1934年7月,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黔东特区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正式颁布以《没收土地和分配土地条例》为主的有关土地革命的政策法令,明确了没收和分配土地的范围、标准和方法。这是党领导农民在黔东苏区几个县的范围内实施土地制度变革的第一次尝试,它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农民分配土地的神圣权利。随着土地革命的深入发展,土地变革的政策不断调整,更加符合黔东农村实际。在短短的几个月中,经过红三军与黔东人民的共同努力,黔东革命根据地范围内的大部分农村都没收和分配了土地,土地革命取得重大的成果,它不仅改变了统治农村几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消灭了地主经济,满足了黔东人民渴望获得土地的迫切要求,使广大贫苦农民第一次当家做主人,而且解放了长期被束缚的社会生产力,推动了根据地的各项建设,保障了革命斗争的胜利。黔东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斗争实践为党早期认识和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提供了又一个重要实践经验,在黔东革命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第一节 黔东的社会状况及土地分布情况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代表国民党政府和地主势力的大小军阀统治着贵州,以国民党政府为代表的新军阀,在盘剥人民时所采用的手段比旧军阀更加残暴,黔东的广大穷苦农民备受军阀、地方官僚和地主豪绅的多重压迫。
早在1923年12月,留守德江县城的黔东支队长陈守模,肆意蹂躏百姓,拆公校毁私房。1933年1月19日,思南匪首杜光华率匪军数百人进入德江县城,四街纵火。是年7月13日,印江城内发生火灾,驻守县城的黔军吴湘涛部非但不去扑救,反而趁火打劫,抢掳财物。黔东民众怨声载道,对兵匪之患深恶痛绝。军阀混战愈烈,强加在农民身上的军饷、赋税就越重。在农民不堪苛捐杂税重负的情况下,地主、豪绅、贪官污吏又将各种税费层层加码,从中渔利。各种苛捐杂税多如牛毛,数不胜数。据资料记载,1934年初红军到达黔东之前,黔东各地的苛捐杂税就有烟苗税、活猪牛税、屠宰税、斗称税、印花税、大、小摊贩,地方捐、国历捐、门牌捐、红灯捐、铁矿捐、禁烟罚金款、枪款、刀款、子弹款、壮丁款等数十种。各种苛捐杂税榨干了黔东人民的血汗,部分穷苦农民在无法生存的情况下只能携老带幼,举家外出逃荒要饭,部分在当地有点声望的殷实富户,也被繁重的苛捐杂税盘剥得倾家荡产。印江县宁家坪农民宁国学的两个本家亲戚,因交不起捐税,被国民党政府爪牙抓去“上滚筒”,将骨头都压碎了,造成终身残废。在遭受官匪盘剥的同时,黔东的天灾也频繁降临。1933年印江大旱,导致各地的物价猛涨,沙子坡集市上的米价卖到1块银元1升(合9市斤),六井溪一带的庄稼颗粒无收,在当地农民衣食无着的情况下,国民党县衙催粮催款的差役却三天两头登门上户敲诈勒索,逼得农民走投无路,生活极端困难,只能靠剥树皮挖草根度日。黔东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黔东地处云贵高原向湘西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呈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形,海拔在500——1000米之间,西部地貌为岩溶山原,在山原中分布的河谷带以峡谷形式嵌入,呈现出山高谷深的地形地貌,相对高差为200——300米,境内以山地为主,其次是丘陵、坝子等,平地极少,耕地仅占总面积的21%,水田占耕地面积的52%,旱地占48%。在封建土地制度的桎梏下,黔东地区的绝大部分土地为封建地主豪绅分割占有。仅以地处川黔边的酉阳县南腰界为例,在红三军进入黔东前,当地共有土地亩,在这仅有的耕地中,地主豪绅等剥削阶级就占据了亩,占全部耕地面积的91.5%,贫苦农民占1070亩,仅占全部耕地的8.5%。在黔东广大农村,除极少数自耕农外,大多数贫苦农民为雇农、赤贫,常年靠给地主当长工或租地主的土地耕种,生活极其困难。在封建土地制度和豪绅地主的双重压迫下,黔东人民反抗封建剥削和封建压迫的情绪日益高涨,有着改变封建土地制度,渴望得到土地的强烈要求。为改变少数地主豪绅占据多数土地的不合理现状,黔东人民从未停止过推翻封建统治,变革土地所有制的斗争。
第二节 土地革命的实践及成果
一、土地革命的宣传与动员
土地革命主要是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这是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土地革命战争能否取得胜利的基础,关系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能否实现。为此,必须争取占农村人口绝大部分的贫雇农的支持,孤立占农村人口小部分的地主富农。要达到这一直接目的,最有效的办法是实行土地变革,满足千百年来农民对土地的渴求,而要推翻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封建土地制度,那就需要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贫苦农民,以革命手段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然后按照土地革命的法律法规将没收的土地分给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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