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喜欢吗?”宁衡期待地问。
叶绯霜爱惜地把枪从头到尾摸了一遍,高兴地说:“喜欢。”
这可是第一把属于她的枪呢。
“这是方圆几百里最好的枪了!”宁衡得意的说,“我派人去很多地方搜罗,他们把看得上的都拿给我看,我从中挑了这一杆,我就知道师父你一定会喜欢的。”
既然已经收了宁衡这个徒弟,对于徒弟的“孝敬”,叶绯霜当然就坦然受之了。并且答应等过完年,就教宁衡枪法。
第二天,便是腊月二十。
天仍黑着,陈宴便来了铁匠铺子,里边很多人都热火朝天地忙着,炉里的熊熊烈火把大家的脸照得亮堂堂的。
络腮胡大汉看了一眼陈宴身后的锦风,问:“用他的血?”
开锋,即是让兵器饮血后打磨锻造,露出锋刃。
想得到一把好的兵器,这一道程序至关重要。
陈宴摇头道:“用我的。”
大汉和锦风齐齐愣住了。
锦风回过神来:“公子……”
陈宴抬手,止住了锦风的话。
他对大汉道:“来吧。”
大汉给了陈宴一个怪异的眼神,像是第一天认识他似的。
炉门打开,一杆烧得通体通红的长枪探出。
陈宴挽起袖子,露出小臂,拿出一把锋利的匕首,一划——
大片血雾喷溅而出,洒在了长枪之上,发出滚烫的声响,激出一片白烟。
他的动作干脆利落,不过眨眼之间,锦风想再阻止都来不及。
打铁的汉子们看着鲜血融入长枪之中,兴奋地欢呼起来。
锦风急忙给他家公子包扎,看着这道从手肘蔓延到手腕的口子,心里复杂无比。
这杆枪的图纸,是他家公子亲手画的,耗费了数个日夜,来来回回修改了几百次,才终于画出一杆让他满意的长枪。
接着找到已经隐退的铁匠,重金请人家出山来打这杆枪。
现在,竟然还用自己的血为这杆枪开锋。
跟在他身边这么多年,锦风从未见过他为一件东西……不对,是对一个人,这么尽心。
看来,他家公子对那位郑五姑娘的在意程度,比自己以为的,还要深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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