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的工艺更为复杂。
因此她先拿走铅笔去用。
工部做了许多,云凌只拿走了十支。
余下的铅笔留在工部。
工部的人学着云凌那般试用,过后,纷纷称奇。
“这样竟也能写字。”
“可这什么铅笔,写出来的字无笔锋,远远不及毛笔。”
“但若有此物,平民百姓要学习写字,便会轻易许多。”
相较于毛笔,铅笔的制造成本当然是低上许多。
工部尚书沉思了片刻,带上铅笔去见延平帝。
“这铅笔,无需研墨,还可随时携带在身上,比之毛笔方便许多。”
延平帝把玩着他呈上来的铅笔。
“你说,这铅笔也是太子的主意?”
“是,太子殿下前来让微臣帮忙制造,完成以后他拿了十支铅笔便走了,太子殿下还让微臣做一个叫钢笔之物。”
“嗯,铅笔一事交由你去办,至于钢笔,做好了先拿过来给朕瞧瞧。”
“是。”
当云凌得知,工部又大肆做铅笔时,露出了果然如此的笑容。
铅笔和钢笔的便利她怎会不知道。
呈上去给延平帝,也是立功一件。
可延平帝,不会容忍她再立这么多的功劳。
反正让工部做了之后,迟早会流传到百姓手里。
旦日上朝,靳司离一如既往地站在云凌前。
实际上,她是太子,理应站在最前。
只是偶尔想偷偷懒,才会躲在靳司离身后。
如今也庆幸习惯性站在他后面。
这要是在他前面,岂不是如芒在背。
但即便她在靳司离身后,也有意地再退后几大步,与他的距离相隔甚远。
“殿下离我这么远,是怕我吃了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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