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肆旌旗猎猎作响,已是塞外最后的热闹所在。珍馐美味摆满桌案时,桌下蜷缩着奄奄一息的五毒童子。三杯烈酒下肚,忽有个蓬头垢面的乞丐蹲上长凳。林铃铃瞳孔猛然收缩——她竟未察觉此人靠近。
“要饭的,想做什么?”
乞丐自顾自倒酒,朝嬴政举起酒杯:“暴殄天物要遭雷劈!老子平生不服人,今儿倒要敬你一杯。”
“哦?”嬴政轻晃杯中酒。
“佩服你胆大包天!”乞丐仰头灌酒,“老子姓胡,胡不归的胡。”
嬴政莞尔:“原来是‘疯癫大侠’。”
“ ** 大侠!”乞丐拍案而起,“那劳什子名号,压得人喘不过气!”
所谓“侠”字,不过是在夹缝里苟活罢了。
游走在正邪之间,周旋于公道私情,挣扎于欲望理想,真正的侠客哪有那么容易当。
嬴政轻笑道:“你非但算不上大侠,反倒是个疯癫的酒徒,却是我见过最有趣的酒徒。”
胡不归放声大笑:“妙!你这人有趣,怕也是个疯子。要不是龙啸云那档子事……”
林铃铃蹙眉:“胡大侠莫非是来找我家公子寻仇的?”
胡不归道:“确实因龙啸云而来,可别误会,我与他绝非同道。那样的人物,我可高攀不起。这次替他讨债,只因欠他个人情。恩怨两清,再无瓜葛。”
“你想怎样?”
“报仇自然要动手,分出胜负便罢。”
嬴政含笑放下酒杯,取出几锭银子摆在桌上:“旁人找我打架,多半要赔上性命。但你若出手,我倒愿意赏你银两。”
胡不归眼中精光暴闪,伸手便夺。抢银之际,难免碰到嬴政手腕。五指刚搭上,骤然翻腕扣压,嬴政只觉腕上如套铁箍,一股巨力要将他掀翻在地。
这乞丐出手快如鬼魅,一搭一扣间,竟暗含当世四大绝学。指沾肌肤时,已运起“沾衣十八跌”的上乘功夫,沾身即难以挣脱;随即施展武当“七十二路擒拿手”,扣死要穴,令人真气涣散;再以“分筋错骨手”错开关节;末招竟是关外摔跤绝技,一旦倒地,永难起身。
此人将诸派武学练至化境,可惜他面对的,是已将武道臻至绝巅的嬴政。嬴政左手斟酒,右手稳若泰山。胡不归全力施为,却似蚍蜉撼树,纹丝不动。
林铃铃瞧着那乞丐满脸通红,死死攥住公子的手腕,公子却纹丝不动,不由抿嘴浅笑:"胡大侠,我家公子只爱红妆,对须眉可没兴趣。你这般使劲也是白费功夫。"
坐金銮!
当年嬴政以太祖长拳的散手击败少林高僧,此刻这稳若磐石的架势,正是长拳绝学"坐金銮"!
帝王端坐金銮殿,天下臣民莫敢不从!
胡不归忽觉手腕传来排山倒海般的劲力,那看似随意的"定江山"招式甫一出手,便如霹雳当空,又似千斤重炮,摧枯拉朽的威势瞬间席卷整座酒楼。拳风激荡间,胡不归恍惚看见整座山峰倾轧而来,那道铁拳竟似封天锁地,叫人无处可逃。
"世上竟有这等霸道的拳法!"
胡不归厉吼一声,身形如受困猢狲般左冲右突,双拳拼死相抗。两股劲力相撞的瞬间,他猛地喷出一口鲜血,踉跄后退时竟在青石板上踏出寸许深坑,最终被嬴政浩瀚如海的拳劲震飞出去,整个人如离弦之箭般撞破酒楼墙壁。
对街传来房屋坍塌的巨响。
"胡疯子啊..."林铃铃轻声叹息,"人若知道得太多,迟早要疯的。"
黑袍青年轻抚手掌:"疯癫之人反倒逍遥,最苦莫过于想疯却疯不得。"
"也有人不愿发疯,却快要饿昏了。"桌下被卸去关节、封住穴道的五毒童子,此刻已饿得奄奄一息。
第二十四章 大欢喜女菩萨
林铃铃不仅生得灵秀,心思更是剔透。官道月色渐浓时,她忽然幽幽道:"跟着你确实见了世面,可惜...可惜你终归要离开的。"
"猜得不错,我确实不会久留。"男子轻抚她的青丝,"都见了哪些世面?"
"嗯...至少明白人不能太没志气。"
嬴政莞尔:"还有呢?"
"还有就是..."少女轻咬朱唇,眼波盈盈,"女子若是太聪明,怕是没人敢要的。若是只要一个...你敢要么?"
他故作沉吟:"那得看是不是懒虫。"
"那人吃得少,不贪酒肉,粗茶淡饭便足矣。"她笑眼弯弯,"非但能洗衣做饭,收拾床铺,早起还能为你束发..."
嬴政笑着打断:"这么能干的姑娘,何必依靠他人?"
少女眸中的光彩顿时黯淡。
"不过..."
他轻抚着她的秀发,语气透着不容抗拒的占有:"我这人向来专横,属于我的东西,谁也不能染指——金银珠宝也好,武林绝学也罢,连你这铃铛也不例外。"
铃铛闻言欢喜难抑,拉着他的衣袖就要往镇上跑,雀跃得几乎要跳起来。
"酒就免了,"他指着四周,"如此良辰美景,再加上马车旁挂着的那条死狗,醉醺醺的人哪还有福分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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