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赶集未归:母子失踪的不祥预兆
1.1 幸福家庭的破碎
1991年5月23日,河南省修武县河湾村的清晨与往常一样宁静。31岁的乡村女教师魏淑敏早早起床,准备带着4岁的小儿子去县城赶集。她的丈夫曹大山是一名普通工人,一家人生活虽不富裕但温馨和睦。魏淑敏有两个孩子,8岁的女儿乖巧懂事,4岁的小儿子活泼可爱。
这天,小儿子有些发烧,魏淑敏决定带他去县城看病,顺便给女儿买件新衣服。她向丈夫要了100元钱,嘱咐女儿在家听爷爷奶奶的话,便骑着那辆黄河牌自行车,带着儿子出门了。魏淑敏出门前还特意告诉家里老人:"3点前就回来,下午还要给孩子们上课呢。"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这竟是她与家人最后的告别。
1.2 深夜的报案
直到天黑,魏淑敏和儿子仍未回家。曹大山下班后发现妻儿未归,心中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他立即叫上哥哥,沿着去县城的路四处寻找。
一个邻居告诉他们,中午曾在磨台营村的机井房旁边看见一辆翻倒的自行车。曹大山和哥哥急忙赶到那里,用手电筒往机井里一照,水面上竟漂浮着一个男孩的尸体!他们颤抖着手又往井里照去,随后发现了魏淑敏的尸体,魏淑敏全身赤裸,头部肿胀。
这可怕的场景让曹大山悲痛欲绝,他立即报了警。此时,修武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范新河接到了这个改变他一生的报案电话。这是时年28岁的范新河就任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后接手的第一起重案。
二、案发现场:残酷的真相与微弱的线索
2.1 机井内的惨状
范新河带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封锁了机井周围。在手电筒的照射下,他们看到了令人心碎的一幕:4岁的男孩紧闭双眼、紧握双拳,头部有严重伤痕;魏淑敏全身赤裸,头部粉碎性骨折。
法医王卫华在魏淑敏体内提取到了 晶斑,很明显,她遭遇了 墙尖。随后,民警们又在机井房南侧的水塘里打捞出了魏淑敏的自行车,可魏淑敏的衣物和作案工具却怎么也找不到,凶手十分狡猾。
经过初步勘查,警方发现母子俩都是头部粉碎性骨折,且肺部没有积水,说明他们不是溺水身亡,而是被人杀害后抛尸井中的。
2.2 麦地里的"通路"
第二天,范新河带领民警对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机井房旁边是一片成熟的麦地,而麦地里出现了一条"通路",一直从机井房延伸到不远处的一条土路上,麦子全部向着机井房方向倒去。
范新河沿着倒下的麦子仔细搜查,很快发现了一只白色的女士鞋子,经过受害者丈夫辨认,这正是魏淑敏的鞋子。
根据这些线索,警方还原了案发过程:中午12点多,凶手将魏淑敏从乡村公路上拖拽到机井房内实施 墙尖,而后杀害了她和孩子并抛尸机井,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
2.3 时间线的确定
为了确定案发的准确时间,范新河让一名民警骑着自行车从魏淑敏家出发,模拟她当天的行程。测试结果显示,魏淑敏到达机井房路边的时间应该在中午12点15分左右。
警方随即走访了附近村民,询问当天在这个时间段是否看到过什么异常情况。一位村民回忆道:"那天中午12点多的时候,我在这条路上看到一个男的。光头,穿白背心,身高一米七左右,瘦高个,他在池塘边走来走去。"
另一位村民也证实看到了类似特征的男子:"也大概是那个时间,我骑车路过时,一个男人正蹲在池塘边。看到我,他立刻站起来,我有点害怕赶紧离开了。"
这些证词让警方锁定了一个重要特征:光头男子。在当时那个年代,光头通常与劳改犯联系在一起,这为警方提供了重要的调查方向。
三、艰难侦查:锁定与排除
3.1 新河农场的嫌疑人
根据村民的描述,范新河将调查重点放在了距离案发现场一公里远的新河农场。这个农场关押着642名囚犯,他们在管教人员的看管下外出劳动,而所有囚犯都是剃着光头的。
经过调查,案发当天在外劳作的是畜牧队的16人,他们都是两人一组,互相监督。范新河让他们把当天的行程全部写到纸上,然后开始一一核实。
15名劳改犯均在案发时间段得到了不在场的证实,唯有一名叫作梁刚领的劳改犯,中午的情况无人能给他证实。据梁刚领说,当天中午他一直在屋里睡觉,而与他互相监督的另一名劳改犯正好中午去食堂吃饭去了,没有人能证明他的话。
更可疑的是,梁刚领的身高、体型与目击者描述的可疑人员高度吻合。在审讯过程中,警方在梁刚领的囚服袖口发现了血迹,经过化验,这些血迹与魏淑敏的血型一致,都是AB型。
3.2 血型不符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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