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焦尸惊现:河畔的神秘女尸
1984年7月26日,吉林省辽源市的夏日格外炎热。辽源市南郊渭泾河畔的玉米地边,一股刺鼻的汽油味混杂着焦糊味随风飘来。村民们循味寻找,眼前的一幕让他们惊恐万分——一具被严重烧焦的女性尸体静静地躺在河边,面目全非,仿佛是被烈火吞噬后的悲惨遗骸。
警方迅速赶到现场,面对的是已经被破坏得差不多的现场和一群好奇的村民。他们立刻意识到,任何微小的线索都可能被这些无意的"旁观者"无意间抹去。警方迅速疏散人群,设立警戒线,保护这来之不易的现场。
1.1 现场勘查:诡异的双重燃烧区
法医初步检验显示,死者是一名女性,全身约80%的面积被烧焦,面部特征完全丧失,无法辨认身份。更令人困惑的是,现场虽然汽油味浓烈,但却找不到任何装油的容器,只在不远处发现了死者的高跟凉鞋和袜子,仿佛是在逃离火海的过程中遗落的。
现场勘查发现了两个明显的燃烧区域:一处位于玉米地边,直径约2米,另一处位于河滩边,面积更大。两个燃烧区之间有明显的移动痕迹,表明死者在被焚烧时可能还活着,并试图逃生。
在最大的燃烧区域附近,警方发现了许多不规则分布的小坑,经鉴定是女性高跟鞋留下的痕迹,表明死者生前曾在此处徘徊过。顺着足迹往西20米,侦查员发现了另一只高跟鞋。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两只鞋不在一起?
更令人疑惑的是,在河的北岸也发现了足迹,表明死者是从河北岸涉水来到南岸的。然而,现场松软的泥土上只发现了死者一人的足迹,没有其他人的脚印。
1.2 初步判断:自杀还是他杀?
起初,这起案件被初步判断为自杀,理由看似充分:现场泥土松软,死者生前穿着的高跟鞋留下了许多小坑,但这些小坑周围并未发现其他人的脚印。两只鞋分别遗落在不同地点,似乎暗示着死者在极度痛苦中试图逃向河中,以求解脱。
然而,警方并未轻易下结论,他们提出了几个关键的疑问:为何选择自焚这种极端且痛苦的方式?河边就是更好的自杀选择,为何要选择更为痛苦的方式?此外,那神秘的五公升汽油从何而来?装油的容器又去了哪里?
就在案情分析会上,一位年轻的刑警孙玉金提出了不同意见:"我认为这个案子有问题。自焚是一种极其痛苦的死亡方式,一个女人不太可能选择这种自杀方法。而且,现场连装汽油的容器都没找到。这么大的燃烧面积,需要的汽油可不少..."
这位新入职的警察孙玉金的质疑引起了局长的注意,最终他立下军令状,承诺一个月内破案。
二、失踪的丈夫:迷雾重重的家庭关系
2.1 身份确认:赵晓莲的失踪之谜
在案发后的第五天,一位神色慌张的年轻人来到公安局报案,称他的姐姐失踪了。当他看到警方出示的那双红色高跟凉鞋照片时,当场确认是姐姐的物品——这双鞋,正是赵晓莲失踪当晚所穿的。
报案人赵小龙说,他的姐姐赵晓莲35岁,是一家纺织厂的职工,丈夫李向东在供销社上班,两人育有一个7岁的女儿。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7月25日傍晚,也就是尸体被发现的前一天。
赵晓莲将7岁的女儿送到弟弟家,说自己胃不舒服,要去诊所看病。弟弟担心天太晚,提出陪她去,但赵晓莲说有厂子里的同事陪她一起去,于是弟弟就相信了。
然而,当警方调查赵晓莲家附近的诊所时,医生表示,7月25日晚并没有接待过赵晓莲这样的患者。更奇怪的是,赵晓莲的同事们也表示,没有人陪她去看病。
赵晓莲为什么要对弟弟撒谎?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距离家20公里外的河滩上?而且,从始至终,赵晓莲的丈夫李向东从未出现,这让警方更加怀疑。
2.2 夫妻矛盾:日记中的秘密
孙玉金前往赵晓莲家中调查,发现了一本日记。日记的最后一篇写于7月24日,也就是赵晓莲失踪的前一天,其中记录了她与丈夫李向东之间的矛盾:
"夫妻二人和为贵,是钱还是命?有命能享财,重富无命,有钱也是空。这次你出走去长春,为什么不告诉我知道你是为了工作,我们是夫妻,我怎么会拉你后腿,影响你工作啊,走之前为啥不告诉我?我们之间不光有夫妻感情,还要有夫妻各自的权利。我似乎丧失了妻子的权利,我要向你索取做妻子的权利。"
从日记内容可以看出,李向东去了长春,但并未告诉赵晓莲,而是通过别人捎口信告知。这让孙玉金意识到,李向东的"出差"可能有问题。
当警方联系李向东所在的供销社时,得到的回答令人震惊:供销社并没有派李向东去长春出差,而且李向东已经十多天没来上班了,单位也不知道他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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