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号的船帆被海风灌得满满当当,帆布边缘因高速航行产生的震颤频率越来越快,发出“哗啦啦——哗啦啦”的持续声响,像海浪在耳边低语。推进器喷出的白色水花在海面上拖出近百米长的航迹,阳光下泛着碎银般的光泽,随着船身的移动缓缓散开,最终与深蓝色的海水融为一体。路飞靠在船首栏杆上,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草帽边缘——那是艾斯十二岁时在风车村送他的礼物,草绳编织的纹路里还藏着当年东海的细沙,内侧用炭笔写的“路飞”二字虽被汗水浸得模糊,却依旧能辨认出艾斯当年张扬的笔迹。
他望着远方渐渐清晰的鸣子岛轮廓,心里反复默念着桃之助教他的“霸王色共鸣法”。按照光月御田日记里的记载,霸王色并非仅用于威慑杂兵的“蛮力”,若能找到“情绪锚点”——也就是心底最想守护的人或事,就能将分散的霸气凝聚成“感知线”,与远方同频率的强者气息产生共鸣。路飞试着将霸气向海面扩散,淡蓝色的光晕在周身流转,却只震得几条浅海的沙丁鱼翻着肚皮浮上来,连远处盘旋的海鸟都没受到丝毫影响,依旧在低空寻找着食物。
“别急,路飞。”罗宾走到他身边,手里拿着几张从湿透报纸上撕下来的情报纸条,上面用铅笔标注着白胡子海贼团的动向——“莫比迪克号已驶离斯芬克斯岛,航向马林梵多”“白胡子附属海贼团正陆续集结”。她将纸条递给路飞,声音温和却带着条理:“桃之助说,御田的霸王色运用需要‘情绪共鸣’,你不能只是单纯地释放霸气,得想着要守护的人,想着要达成的目标,才能找到正确的频率。就像你当年为了救罗宾,能在司法岛觉醒霸王色一样。”
路飞接过纸条,指尖划过“马林梵多”四个字,深吸一口气,缓缓闭上眼睛。脑海里首先闪过的,是报纸上艾斯被锁在处刑台的画面——艾斯穿着灰扑扑的囚服,肩膀上那道与黑胡子战斗时留下的旧伤疤清晰可见,海楼石手铐将他的手腕磨得发红,却依旧挺直脊背,眼神里没有丝毫畏惧,反而带着一丝对命运的不屑;接着,他想起了桃之助抱着光月御田佩刀碎片的模样,小男孩明明害怕得浑身发抖,却还是坚持要去和之国找赤鞘九人男,说“要完成父亲的遗愿”;最后,他看到了索隆在迷雾岛与影鬼战斗时的背影——索隆为了保护受伤的毛皮族,哪怕手臂被影子划伤,也依旧没有后退半步;还有山治为了掩护大家撤退,被奎因的毒气熏红的眼睛;弗兰奇趴在千阳号甲板上,满身油污却依旧笑着说“super”的模样……
这一次,淡蓝色的霸气不再是无序扩散,而是像一道纤细却坚韧的银线,精准地朝着鸣子岛的方向延伸。海风吹过,银线微微晃动,却始终没有断裂。突然,路飞的身体轻轻一颤——他感受到了,从鸣子岛的方向传来一道微弱却坚定的气息,那是带着浓烈酒气和战意的霸气,虽然强度远不如白胡子,却像烧不尽的野草,充满了“绝不认输”的韧性。
“找到了!”路飞猛地睁开眼睛,兴奋地指向鸣子岛,声音里满是激动,“我感受到了!岛上有白胡子的人,他们在战斗!而且他们没有认输!”
他刚要喊出声,乌索普突然从了望台探出头,脸色苍白得像纸,手里的望远镜因为颤抖而不断晃动,声音带着难以掩饰的惊慌:“路飞!不好了!鸣子岛有烟!是狼烟!黑色的狼烟!还有战船的影子——是凯多的船!至少三艘!他们的先遣队比我们先到了!”
众人瞬间绷紧神经,弗兰奇立刻减慢船速,双手在操控台上来回操作,将千阳号缓缓驶入鸣子岛附近的暗礁群。暗礁群由黑色的火山岩构成,表面覆盖着厚厚的绿色海藻,海藻的颜色与千阳号的船身颜色相近,正好能将船身隐蔽起来。透过乌索普递来的望远镜,众人清晰地看到了岛上的惨状:
鸣子岛的港口已经燃起熊熊大火,黑色的浓烟直冲云霄,将半边天空染得浑浊不堪,连阳光都透不过去。三艘挂着凯多骷髅牛角旗的战船正停靠在码头,船首的炮口还冒着硝烟,显然刚进行过炮击——码头边的几间木屋已经被炸毁,木屑和火焰散落在海面上,像漂浮的灰烬。穿着黑色铠甲的杂兵们举着长刀,像蝗虫一样涌上码头,驱赶着岛上的村民——村民们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孩子,手里拿着锄头、镰刀等农具,却根本不是杂兵的对手,纷纷被打倒在地,哭喊声、惨叫声顺着海风传来,刺痛着每个人的耳朵。
在杂兵们的簇拥中,一个骑着巨型野猪的壮汉格外显眼。他穿着一身亮银色的盔甲,盔甲边缘镶嵌着锋利的尖刺,尖刺上还沾着暗红色的血迹,手里挥舞着两柄车轮般大小的巨斧,斧刃上的寒光在阳光下格外刺眼。他正朝着一个跪在地上的老人怒吼,唾沫星子溅在老人的脸上——那是凯多麾下的“斧王”博罗,负责偷袭斯芬克斯岛的先遣队队长,也是当年参与围剿光月家的刽子手之一,手上沾满了和之国武士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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