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恒社非彼恒社。比起世纪初魔都那个翻云覆雨的恒社,眼前这个,充其量算个不上不下、稳扎稳打的本地字号。
坐馆敏哥连任多年,老成持重。在他手里,恒社虽没向外吞地盘,却把旺角、佐敦、铜锣湾几处场子守得纹丝不动。
当年洪兴如日中天时,也没能撬动恒社的地盘,足见其根基之硬、手段之稳。
阿霆入社,并非图什么快意恩仇,而是学生时代的一桩旧事,在他心里埋下了火种。
他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家里只有母亲一人撑着,还常年缠绵病榻,干不了重活,只能推着辆旧板车,在女人街卖水果糊口。
这点微薄收入,要供一个正冲刺高考的儿子,何止是捉襟见肘?
偏偏雪上加霜——一群混混踢翻了她的摊子,借口是“没交陀地费”,顺手还将她搡倒在地,摔得直不起腰。
那时的薛霆,血气方刚,哪忍得住?抄起板凳就冲了上去。
结果可想而知。
双拳难敌众手,何况他只是个握笔写卷子的书生,哪拼得过那些天天在街巷里练架势的混混?连赶来的两个死党,也被打得嘴角开裂、鼻血直流。
眼看着满地荔枝龙眼被踩成烂泥,小推车也要被掀翻时,一个人影出现了。
他就是阿霆这辈子认准的贵人——恒社双花红棍、社团里响当当的狠角色:耀文。
花名“恒字文”。
他不是碰巧路过。是阿霆的一个兄弟,边打电话边狂奔到附近找他,才把他请来的。
耀文一到场,混混们纵有不甘,也不敢造次,只敢咬牙啐一口,灰头土脸地撤了。
剩下的狼藉,也是耀文带着人手脚麻利地收拾干净的。
临别时,阿霆母亲颤巍巍掏出几张皱巴巴的钞票想谢他,耀文摆摆手,只笑着接过一个橙子,剥开便吃:“谢我?请我吃个橙子就成。”
那一幕,爽利、坦荡、不沾半点市侩气,深深烙进了少年心里。
一个电话就驱车赶来,三两句话镇住场面,转身又挽起袖子帮着拾掇残局,走时连水都没多喝一口——这对一个还在念书的学生来说,冲击力何其强烈。
后来,阿霆专程请耀文吃了顿饭。饭桌上,他直截了当说:“文哥,我想跟你混。”
耀文起初推辞,可看他眼神笃定、语气发烫,终是点了头,却没让他马上入伙,只让他安心读完大学。
阿霆如愿考进港大后不久,母亲病逝。四年学费,全是耀文默默垫付,从未提过“还”字。
这样的恩情,换作谁,毕业后恐怕都会毫不犹豫地走进社团大门——不是为混口饭吃,而是为还一份沉甸甸的人情。
如今阿霆已是耀文手下一名响当当的管事,手底下攥着三间夜场,名义上是矮骡子,可搁在佐敦这片地界,甭管菜市场还是街口烧腊铺,只要他一露面,熟人全得笑着喊声“霆哥”。
排场确实不小。
受耀文耳濡目染,阿霆入社团后,见不得那些混混当街欺负老实人的勾当——冷饮店那回出手,正是这股脾气使然。
换作旁的矮骡子,瞧见自家小弟围着个独身姑娘起哄调笑,怕不是还要凑上前搭把手、吹声口哨,跟着起哄取乐。
天边刚压下灰蓝,街两旁商场、写字楼的霓虹招牌次第亮起,像一串串浮在半空的彩灯。
阿霆踏进自己名下的豪爵夜总汇时,门口已聚了不少年轻男女,多是常客,趁开场前凉风习习,在台阶上倚栏闲扯。
一路走来,“霆哥”此起彼伏,阿霆点头应着,脚步不停,径直朝门口去。
夜总汇藏在地下负一层,顺着幽暗楼梯往下,震耳的低音鼓点便由远及近,越来越沉、越来越烫。
“大佬!”
刚转过楼梯拐角,守在大门两侧的两个小弟一眼认出阿霆,立马挺直腰板齐声招呼,顺手把沉重的玻璃门朝两边推开。
里面灯光是暗红的,雾蒙蒙一片,舞池里人影晃动,胳膊甩得高,腰扭得狠,全是白天被格子间和打卡机榨干力气后,此刻拼了命往回捞的劲儿。
阿霆朝前台迈步,迎面一个穿黑衬衫的侍者小跑过来,语气发紧:“霆哥,八号包厢打起来了!”
“知道了,我马上过去。”
阿霆抬手拍了拍他肩膀,掌心沉稳,没半点慌乱。
……
眨眼工夫,他就立在了八号包厢门口。
屋里光线昏浊,两个男人正扭作一团,茶几翻倒,果盘碎了一地;几个陪酒女缩在沙发角落,抱头尖叫,声音都劈了叉。
阿霆没废话,箭步冲进去,一把揪住左边那人后颈,像拎麻袋似的掼到茶几上,玻璃碴子哗啦四溅;转身又攥住另一人衣领,膝盖顶住他腰眼,将人死死摁在墙上。
“你疯啦?”那人梗着脖子挣扎,脚还蹬着地毯。
“我在自己场子里抓人,你说我疯不疯?”
阿霆嗓音不高,却像冰水滴进油锅,冷得人一激灵。他抬手用食指朝对方鼻尖点了点,力道不重,警告的意思却刻进了骨头缝里——这才松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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