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紧接着又是一声号炮,侧后方又杀出一支伏兵,隐隐形成一个尚未收拢的包围圈。
伤敌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在今天的战前计划中,杨锐从一开始就准备打一场歼灭战,把信阳营的四百名骑兵全部吃掉。
对庞辅蛟来说,这四百名骑兵是他手中最能打的精锐,像大拇指一样重要。
如果一刀砍断,整只手就残废了。
所以杨锐精锐尽出,尽可能的集中优势兵力,有打援,有包围,派出两支伏兵堵住了黑脸千总和陈永福的逃跑路线。
长枪如林!
兵甲森森!
杨锐的军费主要来自“火烧刀”和长江走私生意,利润足够丰厚,又暂时放弃了最烧钱的水师,全部投入在陆军身上,单看军容军貌,不亚于任何一支大明官军的精锐。
尤其这段时间,“火烧刀”生意进入平稳增长期,不再需要大规模的扩建,每天只需躺着收钱,军费变得更加富裕,装备更加精良。
他们所带的头盔,已经升级为第三代的钢盔,在防护力不变的前提下,重量明显减轻。
外观还是西瓜皮式样的简约风。
却多了几分标准化生产的工业美感。
他们穿的军鞋,也是统一式样。
廉价的草鞋被弃用,普通士兵都是千层底布鞋,脚上穿一双,背包里打一双,厚实的鞋底充满弹性,哪怕一次强行军五十里,也不会打水泡。
伍长以上的基层军官,都有帅气的灰色皮靴,哨官以上的高级军官,则是拉风的黑色皮靴,靴筒比基层军官高出两寸。
从头到脚,无一不精。
再加上杨锐一直在走精兵路线,哪怕普通一兵,个人素质也远远超过大明官军,上千人马突然从树林里杀出,带着一股虎狼之师的彪悍气息,一看就很不好惹。
对面的陈永福都看呆了。
这个军容军貌,哪里还是乡下土寇?
他的骑兵队虽然在信阳营里备受优待,也没打过这么富裕的仗!
黑脸千总更是第一时间认怂,大声叫道:“转向西北,避开这支贼兵!”
骑兵很少和阵型严整的步兵硬碰硬。
如果时间充裕,黑脸千总和陈永福有充分的自信,有的是办法把这支伏兵玩死。
眼下情势紧急,他们同样有充分的自信,可以从两股敌人中间的空隙冲出去。
打不过就跑,本来就是骑兵的优势。
湖边登陆的那数百贼兵,守着原本的官道,新冒出来的两股伏兵,堵住了侧面的突围方向……但是他们中间,还有很宽的空隙,骑兵全速奔逃,应该能够突破包围圈。
可能会有一些伤兵伤马掉队,可能会被截杀一个尾巴……但是不要紧,只要主力冲出去了,和中军的三百骑兵汇合,仍然有翻盘的本钱。
蹄声如雷,战马狂奔!
陈永福一马当先,黑脸千总居中指挥,率领二百余名残兵败将全速冲锋,高举手中长刀,仿佛要斩杀所有挡路的敌人。
归师勿遏!
黑脸千总和陈永福已经急眼了,谁敢拦路就跟他拼命,敌人的步兵如果强行跑过来拦阻,就肯定来不及结阵,挡不住骑兵冲锋。
果然,两侧的杨家贼兵显得很谨慎,虽然在迅速逼近,却没有全速冲锋,中间留下了一个二三十丈的空隙。
陈永福策马而过,第一个冲出包围圈,心中暗暗窃喜。
脱险了!
等我军卷土重来,胜负尚未可知。
“砰!砰砰砰——!”
就在这个时候,周泥鳅早就飞快的跑到土坡后面,再一次拉动引绳,引爆了第二组拉发式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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