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备用联络机被送进技术核验室。
手机没有删除记录。
12:36拨出,通话五十二秒。号码属于一张刚更换不久的临时卡,登记使用人是许知微的女儿许然,目前由岚城警方安排在另一处保护点。
“五十二秒足够说很多东西。”北岸代表说。
“也足够什么都没说。”陆观回了一句。
对方看向他。
“你现在替证人辩护?”
“我在替通话时长辩护。它只能证明通了五十二秒。”
林雪坐在旁边翻核验申请,笔尖没有停。
“陆探员今天第二次说对话。”
“第一次是什么?”
“先确认车动没动。”
“有奖励吗?”
“可以少退一次报告。”
北岸代表没听懂他们在说什么,周正已经把远程询问权限接进来。
许然只有十二岁。警方没有让她直接面对一屋子陌生人,只由岚城女警和儿童权益工作人员在场,律师远程旁听。协作组能看到的也不是她的脸,而是一份实时文字记录。
【问:12:36的电话是谁打来的?】
【答:妈妈。】
【问:她说了什么?】
文字停了十几秒才继续出现。
【答:她问我有没有回去,门有没有锁,药带了没有。】
【问:她有没有说自己在哪里?】
【答:没有。】
【问:有没有提医院、桥、车或者明天去哪?】
【答:没有。她说有人来接她,让我不要找。】
最后一句让陆观抬了下头。
周正问沈芸:“‘有人来接她’是谁说的?”
“许知微自己。”
“项目说明会之前,她怎么知道要转移?”
“警方11:45已经通知她现保护点有风险,只是没告诉路线。”
时间能对上。
许然的手机经过监护程序同意后,只核验与本案有关的收发记录。12:36以后,她给母亲回过一条没发送成功的消息。
【我回来了,你别怕。】
除此以外,没有向陌生号码转发通话内容,也没有在公开账号发布母亲要转移的消息。
“她可能用别的设备。”有人说。
“可以继续查有依据的设备。”林雪说,“不能因为一种可能不存在,就默认它存在。”
她把两个时间写到白板上。
12:04,第一封警报。
12:36,母女通话。
中间相差三十二分钟。
“这通电话违反保护纪律。”林雪说,“沈芸隐瞒,也必须处理。可它不能回到过去,替第一封警报找到仁和医院。”
韩铎靠在桌边,脸色依旧不好。
“但可以解释17:20的桥。”
“通话里没有桥。”
“许然可能知道其他安排。”
“她接触过B方案?”
“没有。”
“那还是同一个问题。”林雪说,“谁看见了查询?”
会议室重新安静下来。
沈芸被要求暂时退出证人直接联络。她签完情况说明,没有替自己争辩,只问能不能先向许知微说明,不是孩子泄露了第一封警报。
周正说:“由警方说明。你现在不能单独联系她。”
沈芸点了点头。
离开前,她又被要求把允许通话的完整经过补进记录。
许知微在听见保护点可能暴露后出现过呼吸急促,一直重复问女儿有没有按约定回房。沈芸先申请通过正式联络渠道确认,值班人员当时正在处理安全屋转移,迟迟没有回复。她便拿出医疗组用于联系药品供应方的备用机,拨了许然的新号码。
“我以为只要不开免提、不说地址,就不算泄密。”沈芸说。
“你为什么不在事后报告?”周正问。
“怕被取消医疗联络权限。”
“所以现在还是取消了。”
沈芸低下头。
陆观在记录上写清两件事:她允许通话,是为了缓解证人恐慌;她隐瞒通话,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权限。
前一个理由能解释她为什么犯错,后一个选择则让错误无法被及时评估。动机并不会替程序后果消失。
林雪看完记录,只把“私自联系”改成“未经批准提供联络设备”。
“有什么区别?”陆观问。
“前者像是她主动联系孩子。”
“事实是证人要求,她提供设备。”
“对。”
一个动词换掉,责任没有减轻,事情却回到了真实的形状。
安全屋里,许知微同意再见林雪一次。
这一次桌上的温水已经凉了。她没有喝,也没让人换。
“查完了?”她问。
“第一封警报早于通话。”林雪说,“目前没有证据证明许然向外传过医院或桥梁信息。”
“所以我没问题?”
“你违反了联系规定。”
许知微笑了一下,笑意很冷。
“还是有问题。”
“有。问题需要分开承担。”
“你们的人让我打电话,现在又说我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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