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已经规划好的‘现役退役’制度,以及‘军官制’、‘士官制’的落实。
按此前部落所实行的条例,军官需与其所指挥部队的规模直接挂钩;
总队长实领625员战兵总队,之下的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也与各自的统兵规模一一对应。
而在新的方案中,为了实现‘民兵精锐化’‘大批量储备军官’的目的,军w会在涅斯塔的主导下,定下了‘军衔’制度、并计划改编精锐常备军。
牙部现有生、熟共计员巨魔,其中亚成年、壮年巨魔的数量有近三万;
这三万巨魔,基本上都以十‘人’构成一个基本的生产单位。
而在新的方案中,各个生产队将分成三个批次、每批次以九年为期,抽出一位巨魔至常备军服役;
统合来算,本部常备军的基层士兵,将常年保持在三千这个规模,其成员大致每三年轮换其中三分之一左右。
另,基层士兵将按照资历,分为五等列兵;
在非战时,列兵等级三年一转,正常退役时最高为三等列兵;
而战时,则根据所直接参加战役的次数、来提升其列兵等级,最高可至一等列兵。
但,列兵等级只关乎退伍待遇,一旦其在战斗中立功授勋,则无论其当时为几等列兵,当即便能转职为士官。
士官有着比列兵更长的服役期,即使九年的正常服役年限期满,也可以选择留在军中、并于本部参加军官培养。
士官既是战士、也是学生,其服役期间若无战事发生,则可以通过每三年一次的考核,来提升自己的士官等级;
士官等级与可服役年限直接挂钩,五等士官从成为士官的那一刻算起,可在军中服役10年;
此十年中,五等士官始终接受各类军事训练,从技术兵种应用、到作战指挥无所不包。
而一旦通过考核,便可提升为四等士官,服役年限也可再上涨10年,此后诸级士官的提升也俱是如此。
如,最高的一等士官,若本身没有退役意愿,则最多可以在军中服役9+50年。
但至二等士官与一等士官时,其在军中的责任就不单纯只是学员而已,更会多出一部分教职任务,去培养军中的其它后辈。
士官为常备军的中坚力量,其升迁考核中除了对个体战力的考察外,同样也会注重对指挥能力、情报分析能力、命令理解能力、命令表达能力等等,关乎战争指挥的专项能力考核。
而一旦有战事发生,被指定的常备军部队、将进行征召兵入伍扩编;
其中,五等士官升任‘临时少尉’,统管一个战时征召兵小队,或者根据其擅长的因素,成为旗官等技术兵种;
四等士官升任‘临时中尉’、三等士官升任‘临时上尉’,一副一正统管一个战时征召兵中队,或相应技术兵种长官;
二等士官升任‘临时少校’、一等士官升任‘临时中校’,或一副一正统管一个战时征召兵大队,或成为相应技术兵种的长官,又或者进入指挥系统、成为军队首领的参谋。
随着士官在战争中累积功授,其临时军衔将有机会转正为正式军衔,真正成为部落的最中坚力量。
此外,常备军的最高‘常年在职’军衔,将暂时保持为中校等级,它们通常会做为各个兵种大队的大队长服役。
且由于常备军的编制有限,所以各级正式尉官、校官将被进一步区分为‘现役’与‘预备役’两类,并按照一定的年限互相进行交替转化。
其中,当期的现役军官,会留在军中带领相应的各级军队;
而当期的预备役军官,则或是转任教职,或被派往其余驻地负责民兵训练。
而‘总队长’级别的现阶段最高级军官,在非战时则一律成为‘预备役大校’,战时则回归现役成为‘正式上校’;
他们或在本部赋闲待命、或成为教职培养士官,感兴趣的还可以‘出将入相’进入执政府任职,前提为必须为‘非现役’状态。
至于更高等的‘准少中上大’五等将官,涅斯塔虽也提出了相应的概念,但由于编制上暂时没有那个必要,所以先行搁置、留待将来再行启用。
在定下了此等编制改编方案后,相应的《常备军征召与退伍条例》自然也顺理成章的在此后出台。
《条例》分为‘征召’与‘退伍’两个部分;
前者规定了地方各个生产队的服役要求,各级士官的待遇,以及对现役、预备役军官的待遇规定、禁令与要求。
后者,则规定了各类退伍条件;
比如,5至3等士官如果未能达到考核晋升要求,且自身相应的服役年限已抵达极限,那就会执行退伍程序,回到民间成为储备力量。
而1、2等士官,虽然也会根据年限进行退伍,但大多数会被军官学校‘返聘’成为全教职。
只有立功授勋后转职为正式军官的,才会转用‘过错退伍制’来进行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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