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只能分兵到各县公署要地驻扎,主要道路设置关卡盘查,防止土匪逃窜,安排对乡村进行清乡检查,清算人口枪械。
经济上先给与封锁,卡住子弹粮食的供给,试图逼匪现身,这么做主要是北洋时期基层控制比较混乱,人口管理还没有明确,再加上灾害频发,人口流动性较大。
农作物的亩产量也低,风调雨顺的情况下,鲁省这边小麦70公斤,玉米99公斤,地瓜(红薯)121公斤,和前世的亩产差异数倍,地力贫瘠,只有农家肥,同样的土地养活的人数就少,导致村庄的规模都不大,100多户就属于大村,属于典型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
兔子的工业能力很差,现在才开始有轻工业出现,衡量指标钢铁的年产量低的可怜。
鬼子的尿素化肥还没有大量进入国内,战争期间才在扶桑占领区大量使用,绝大部分的农民没有见过。
现在各乡村都有甲长和保长(地保)负责,保甲制度雏形形成于商鞅变法时期,在《商君书》中有明文规定:五户为伍,双伍为什。
保甲制度一直延续沿用,只是历朝历代在户数、规则、叫法上有不同的变化,核心架构没有变。
民国初期开始要全面西化,如取消春节等节日,但实际运作中还是有甲长保长类似角色的存在。
越往南方走,因为自然环境的恶劣,以血缘、姓氏、祖先为纽带的宗族势力聚居形成村落,团结凝聚力越强,族权很强,很多族长兼任保长,当然也很排外。
北方因为战乱,天灾人祸就断了联系,甚至宗族断了根,带来的是代表政权下放的甲长保长权力大,保长(地保)通常负责宣传政策、收公粮、抓壮丁、抓罪犯、调节邻里纠纷等事项,监督地方,勾结土匪的也有,缴纳保护费、赎人,灰色收入是非常多的。
后期到民国19年,国民政府为防止异党之活动,就明确规定:凡是10户化为一甲,十甲成为一保。
枪靠子弹人要吃饭,马小树的班组分到了下乡突击检查的活,这是给连长塞了10块大洋换来的,下乡虽然危险些,但有油水捞,而且马小树相信自己的班组军事素质,打的准跑的快,唯一的缺点就是有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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