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丝裹着铁锈味渗进窗台时,我听见了敲门声。
老式挂钟指向凌晨三点,铜摆上凝着暗红液体,像谁不小心泼翻的葡萄酒。敲门声不急不缓,每三下间隔两秒,与我脖颈处的脉搏跳动完全同步。
“谁?”我攥紧床头的十字架,指甲深深掐进掌心。门缝里漏进的不是光,是某种粘稠的红色雾气,在地板上蜿蜒成爪印形状。雾气中浮着张惨白的脸,嘴唇开合间吐出沙哑的英文:“May I e in?”
十字架突然发烫,我这才想起今晚是血月之夜。三个月前在东欧古镇,我不顾警告拍了座废弃城堡的照片,镜头里映出的不是断壁残垣,而是个穿着燕尾服的男人,他指尖抵着唇,眼神却盯着我的咽喉。
“我给你带了礼物。”男人的声音混着吞咽口水的声响,“上次你拍的照片里,我站在第几级台阶?”雾气中浮现出照片的残影,他的确站在第七级台阶,而我的倒影在他身后,脖子上缠着他的领带——那领带是用人的动脉血管编织的。
窗玻璃突然炸裂,我看见他站在雨里,苍白的皮肤下血管泛着诡异的蓝光,嘴角裂到耳根,露出两排倒钩状的尖牙。他穿着的燕尾服浸满血水,左胸别着的怀表链上挂着颗眼球,正是上周失踪的室友的。
“七阶是重生之门,”他跨过窗台,皮鞋踩在碎玻璃上却毫无伤痕,“你用相机偷走了我的重生仪式,现在该还回来了。”他的指尖划过我手腕,那里立刻浮现出与他 identical 的咬痕,“知道为什么选你吗?你的血闻起来……像1897年那个背叛我的新娘。”
怀表突然发出刺耳的报时声,我这才注意到表盘里嵌着的不是指针,是两根交叉的人骨。室友的眼球突然转动,瞳孔里映出我昨晚的梦境:城堡地下室,无数棺材里躺着与我长相相同的女人,每个棺材盖上都刻着“第77任新娘”。
“她用十字架刺穿我的心脏时,”他扯开燕尾服,露出心口的十字形伤疤,“我的血溅在她相机上,所以你们这些后代,每到血月都会看见我。”他逼近时,我闻到他身上混着的玫瑰香水味,正是我今早喷的那瓶。
床头柜的抽屉突然弹开,里面的数码相机自动播放起照片。所有风景照都变成了血腥现场,而自拍照里的我,脖子上都缠着他的血管领带。最新的照片显示,我此刻的表情不是恐惧,而是带着诡异的微笑,像在迎接久违的恋人。
“该走了,我的新娘。”他的尖牙刺破我的耳垂,疼痛中带着某种奇异的快感,“第七十七次重生仪式,需要新娘的血打开七阶之门。”他抱起我走向破碎的窗台,雨丝落在我伤口上,竟变成了温热的红酒,而远处的钟楼传来第七声钟响——此时明明才凌晨三点。
怀里的数码相机突然关机,屏幕映出我脖颈的咬痕,那里正在长出细密的鳞片,形状与他的喉结完全一致。他低头吻我,舌尖带着铁锈味,却又有一丝甜,像掺了草莓酱的血。我听见自己的声音从喉咙深处溢出,不是抗拒,而是带着笑意的呢喃:“Wele back,my love.”
当月光完全变成血色时,我看见镜中的自己已经换上了雪白的婚纱,婚纱上的蕾丝是用动脉血管织成的,而他的燕尾服下,心脏位置跳动着的,是我三个月前在古镇买的草莓吊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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