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我解释……”他的声音发抖,夹克口袋露出半截红绳,正是红裙腰间的那根。
我举起剪刀,却发现手背上爬满青紫色血管,指尖长出与红衣女鬼 identical 的长指甲。镜子里的倒影裂开嘴角,露出不属于我的尖牙:“子时已过,该你还债了。”
男人转身想跑,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混着女鬼的尖啸:“穿红裙的人,死后要抓替身才能投胎。”剪刀刺入他后心的瞬间,他的惨叫声被雨声吞没,而我的裙角终于不再滴水——取而代之的,是从他伤口涌出的血,染湿了裙摆。
便利店的钟敲过十二下,我摸着镜子里的自己,发现眼白里的血丝正在蔓延。红裙口袋里掉出张纸条,是我今早写的购物清单,“红裙”二字被画了红圈,旁边批注:“第七个祭品,子时雨夜最佳。”
男人的尸体渐渐透明,化作黑雾钻进镜中。镜面上浮现出新的雾气,写着:“下一个替身,正在敲便利店的门。”雨声中传来清晰的敲门声,隔着玻璃,我看见另一个穿红裙的女人,长发滴水,裙角沾着暗红污渍,正对着我微笑。
我闻到烤肉香时,正踩着积雪穿过废弃的山间公路。暴风雪封山第七天,车载电台早已没了信号,后备箱的压缩饼干在三小时前就已见底。那缕香气混着松木香,从半山腰的别墅飘来,在零下二十度的空气里凝成乳白色的雾。
“进来吧,外面冷。”开门的男人穿着粗线毛衣,手腕上缠着渗血的纱布,笑容像邻居大叔般亲切,“我听见你的车打滑了,烤了鹿肉,一起吃点?”他身后的客厅燃着壁炉,火光照在餐桌上,摆着的却不是鹿肉——那分明是人类的肱骨,骨头上的肉被烤得滋滋冒油。
我后退半步,鞋底碾碎了门口的积雪。玄关处摆着双雪地靴,尺码与我脚上的分毫不差,鞋帮沾着暗红冰晶,像极了三天前我在山路上撞到的“野鹿”血迹。男人注意到我的视线,指尖划过靴筒:“鹿血冻住就是这个颜色,姑娘要不要试试?”
餐厅传来瓷器碰撞声。穿旗袍的女人端着汤碗出现,她脖颈上有道新鲜的刀伤,贴着的纱布渗着血水,汤碗里浮着的不是葱花,而是几缕长卷发:“趁热喝,天麻人脑汤,补脑子的。”她冲我笑,露出的犬齿比常人长了几分。
我攥紧车钥匙,金属齿痕嵌进掌心。壁炉的火苗突然蹿高,照亮了墙上的全家福:男人抱着个穿红棉袄的小女孩,女人站在左侧,而右侧的位置空着,相框边缘刻着行小字:等一个迷路的人。小女孩手里抱着的布偶,正是我小时候丢在进山路上的那只。
“您女儿真可爱。”我假装镇定,指甲悄悄抠向男人手腕的纱布。他猛地缩手,纱布下露出三道抓痕,与三天前“野鹿”反击时留在我车门上的痕迹一模一样。女人的汤碗突然摔在地上,人脑组织滚到我脚边,竟变成了我今早遗失的车载香薰。
“她叫莹莹,五年前进山迷路了。”男人捡起肱骨,用刀剔着骨头上的肉,“后来我们就开始招待迷路的人,想着说不定能遇见她。”他突然抬头,瞳孔在火光中变成竖线,“不过你比之前那些人都特别,你的血闻起来……像她最喜欢的草莓味。”
女人的犬齿刺破下唇,血珠滴在旗袍上,晕开的形状与我毛衣上的草莓图案重合。她缓缓逼近,我这才看见她耳后别着的发卡——是用儿童指骨做的,指节上还留着未啃干净的筋肉。
“你们吃了多少人?”我退到壁炉旁,手摸到了铁火钳。男人舔了舔刀刃:“不多,也就三十七个。”他指向餐厅角落的冰柜,玻璃上结着冰花,里面堆满了分门别类的人体器官,“肝切片要配洋葱炒,肠子得用辣椒腌,脑子……”
“脑子要炖三个小时才入味。”女人接上话,她的旗袍不知何时已被鲜血浸透,“你知道吗?吃了迷路的人,就能永远留在山里,这样莹莹回来时,我们才不会变老。”她的指尖划过我的头发,那里突然传来剧痛,一撮带血的发丝被她扯下,“不过你的头发发质真好,适合做莹莹的假发。”
暴风雪突然加剧,窗户玻璃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我握紧火钳的手在发抖,却看见冰柜里的某颗头颅突然转动眼球,那是昨天在加油站遇见的卡车司机,他嘴角上扬,露出与这对夫妻相同的尖牙:“小妹妹,别害怕,等你变成我们的一部分,就再也不会冷了。”
男人举起了骨刀,女人张开了嘴,他们身后的全家福突然渗出鲜血,空着的位置渐渐浮现出我的脸。火钳砸向男人太阳穴的瞬间,我听见自己的惨叫声混着烤肉香,而女人的指甲已经刺进我的后颈——那里有块淡青色的胎记,形状像片枯叶,与五年前失踪的莹莹一模一样。
当意识坠入黑暗前,我终于明白:这座山里根本没有迷路的人,所有“迷路者”都是被香味诱来的猎物。而我毛衣上的草莓图案,早在进山时就变成了餐桌上的血色餐单——草莓味的迷路者,是饕餮们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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