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网友的情绪在这一刻被彻底点燃。
【卧槽!燃起来了!张三说得对,这种后果就该发勋章!】
【我要给江城市长写信!不,我要给省里写信!赵永熙绝对不能判!】
【算我一个!联名上书!谁敢判赵永熙有罪,就是跟咱们老百姓过不去!】
【这才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凭什么抓他?!放人!】
公诉席上,季鸿昌的脸色已经涨成了猪肝色。
但他毕竟是身经百战的检察长,在极度的被动中,他敏锐地抓住了张伟话语中的漏洞。
“辩护人!你在偷换概念!”
季鸿昌猛地站直身体,指着张伟厉声反驳。
“干涉地方政府的行政决策,将国家公权力玩弄于股掌之间,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对国家机器的破坏!”
“这就是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是行为罪,不是结果罪!”
“不管他的初衷怎么样,结果怎么样,行为本身就是犯罪!”
季鸿昌双手按在桌面上,抛出了一个极其刁钻的类比。
“刑法中有一个与本罪极其类似的罪名,叫做‘假冒军人招摇撞骗罪’。”
“一个是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个是假冒军人,法理逻辑完全一致。”
“如果按照辩护人的逻辑,只要结果是好的,就不算扰乱秩序。”
“那我现在做一个假设!”
“如果有一个人,假冒我国高级将领,通过伪造密令、欺上瞒下等一系列手段,对各大军区下达了全面作战命令!”
“并且在中央反应过来之前,直接将樱花国从地球上抹去了!”
“请问辩护人,对于我们国人来说,灭掉樱花国算不算大快人心的好事?”
“算不算你口中的‘好结果’?”
“那这个人犯罪了吗?!”
“按照你的逻辑,他不仅无罪,是不是还得给他颁发一枚地球卫士勋章?!”
这个极端到近乎疯狂的类比一出,整个法庭瞬间安静了。
直播间的弹幕也出现了短暂的停滞,随后爆发出激烈的讨论。
【卧槽,公诉人这例子……虽然我很想笑,但好像真没毛病啊!】
【对啊,灭樱花国绝对是好事,但假冒军官调动军队,这特么能判无罪吗?必须枪毙十分钟啊!】
【规矩就是规矩,如果人人都打着为国为民的旗号去伪造公文调动国家机器,那国家不就乱套了?】
【完了,张三的结果论被破了!公诉人还是有点脑子!】
【确实,行为本身违法就是违法,不能因为结果好就无罪,季检还是有水平的。】
面对季鸿昌抛出的这个极端且极具煽动性的类比,法庭内的气氛降到了冰点。
旁听席上,不少人甚至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是啊,就算初衷是好的,就算结果是好的,但假冒高官、假冒军官这种行为本身,难道不该定罪吗?
听着旁听席传来的窃窃私语,季鸿昌的心中终于找回了一点底气。
然而,站在辩护席前的张伟,非但没有半点慌乱,反而轻笑出声。
“季检。”
“您不仅是一位优秀的公诉人,更是一位充满想象力的军事小说家。”
张伟微微摇了摇头, “您用假冒军官调动军队,来类比本案中赵永熙干预地方行政。”
“看似逻辑严密,实则荒谬至极!”
“首先,我正面回答您的问题。”
“您假设的这个人,当然有罪!而且是毫无疑问的死罪!”
“但是!他犯的根本不是什么‘假冒军人招摇撞骗罪’!”
“他擅自调动国家武装力量,挑起国际战争!他触犯的是《刑法》第一章的最高重罪危害国家安全罪!”
“是背叛国家罪!是武装叛乱罪!”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那个假冒军官的人是死罪,而赵永熙无罪?”
“因为您在偷换概念!您做为检察长,您应该很清楚‘法益侵害性’!”
张伟掷地有声,“刑法为什么要惩罚犯罪?”
“不是因为某个人破坏了所谓死板的‘规矩’!”
“而是因为他的行为,侵害了国家、社会或者个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法学界常说的‘法益’!”
“我们先看您举的例子。”
“军队是国家暴力的绝对机器,军权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容不得半点沙子!”
“那个人假冒军官下达作战命令,看似灭了敌国,大快人心。”
“但他侵害了什么法益?”
“他剥夺了国家最高决策层对军队的绝对控制权,他让我们国家的枪杆子出问题了!”
“他把整个国家、十四亿人民,置于可能遭受樱花国背后盟友的报复、面临大国战争 的极端危险之中!”
“这种对国家安全法益的毁灭性侵害,当然是十恶不赦的死罪!”
张伟放下手指,指向被告席上沉默的赵永熙。
“但我们再来看看赵永熙!”
“他干预的是什么?是地方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是行政审批!”
“行政权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是为人民谋福祉!”
张伟一步步逼近法庭中央,气场全开。
“赵永熙伪造身份,批条子、搞工程。”
“他侵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吗?”
“没有!他给江城拉来了上百亿的投资!”
“他侵害了老百姓的利益吗?”
“没有!他保住了几千名下岗工人的饭碗,修通了十万百姓的致富路!”
季鸿昌强势打断道:“辩护人!你不要在这里偷换概念,用老百姓的利益来掩盖违法的本质!”
“你说他没有侵害法益?”
“赵永熙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假冒副部级高官!”
“他把江城市大大小小的政府部门骗得团团转!”
“难道他没有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难道他没有侵犯政府部门的合法权益和公信力?!”季鸿昌指着赵永熙,厉声喝道。
“请辩护人不要回避核心问题,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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