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之期,转瞬即逝。
今日的清河县城,比往年过年还要热闹三分。
城中最大的酒楼——醉仙楼,早在一日前就被赵家包下了整整三层。不仅如此,酒楼外的整条长街上,更是搭起了红彤彤的凉棚,上百张八仙桌一字排开,足足摆了半条街!
这就是“流水席”。
不设门槛,不问出身。
只要你是清河县的父老乡亲,只要你哪怕说上一句“恭喜赵案首”,就能入座吃席,酒肉管够!
“大手笔!真是大手笔啊!”
一位路过的老学究看着这阵仗,忍不住啧啧称奇,“咱们清河县多少年没这么热闹过了?就算是县太爷做寿,也不过如此吧?”
“嘿,县太爷做寿那是官面上的事,哪有赵家这‘连中两元’来得喜气?”旁边卖烧饼的小贩也跟着凑热闹,“这可是文曲星下凡的大喜事!听说吃了这席,孩子将来也能考状元呢!”
“那还等什么?快去占座啊!”
一时间,街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而此时,醉仙楼的顶层雅间内,却是另一番景象。
这里没有外面的喧嚣,却更加富贵逼人。
能坐在这里的,无一不是清河县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有坐拥千亩良田的乡绅,有垄断一方生意的巨贾,甚至还有几位平日里深居简出的退隐老吏。
他们今日齐聚于此,目的只有一个——巴结赵家。
“赵兄!恭喜恭喜啊!”
一位穿着绸缎长衫的胖员外端着酒杯,满脸堆笑地走到主位前。他正是城东最大的粮商李员外,平日里眼高于顶,此刻却腰弯得像只虾米。
“早就听说令郎天资聪颖,乃是咱们清河县的‘麒麟儿’!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这是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还望赵兄笑纳!”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红封,塞到了赵文彬手里。
赵文彬今日一身簇新的儒衫,精神矍铄,整个人仿佛年轻了十岁。他虽然心中感慨万千,但面上却维持着读书人的矜持与风度。
“李员外太客气了。”赵文彬淡淡一笑,既没有过分热情,也没有拒人千里,“小儿不过是侥幸,当不得如此谬赞。”
“当得!当得!”李员外连忙赔笑,“案首啊!那可是整个南丰府的第一名!将来必定是入朝为官的宰辅之才!咱们清河县以后可全指望赵公子提携了!”
周围的宾客也纷纷附和,一时间,恭维之声不绝于耳。
赵灵作为“青云坊”的当家人,今日也是盛装出席。她身着一袭绛紫色的绣金襦裙,头上插着步摇,端庄大气,又不失精明干练。
她穿梭在宾客之间,应对自如,举手投足间尽显大家风范。
“哎哟,赵姑娘真是越来越漂亮了!”一位富家太太拉着赵灵的手,亲热得不得了,“听说这‘青云坊’的生意都做到府城去了?真是女中豪杰啊!我家那不成器的小子要是能有姑娘一半本事,我也就烧高香了!”
“哪里哪里,都是弟弟的功劳,我不过是帮着打理罢了。”赵灵谦虚地应着,眼神却不经意地扫过全场,将每个人的神情都尽收眼底。
她知道,这些人以前看赵家,那是避之不及的“瘟神”。如今看赵家,那就是金光闪闪的“财神”加“官神”。
这就是现实。
“钱掌柜到——!”
随着一声唱喏,楼梯口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
“哈哈哈!文彬兄!大喜!大喜啊!”
钱伯一身暗红色锦袍,红光满面地走了进来。他身后跟着一身新衣、却依旧有些没正形的钱少安。
“钱兄!”赵文彬连忙起身相迎。他对旁人可以矜持,但对钱家,那是真正的感激。
若非当年钱伯雪中送炭,收了那几幅画和墨锭,赵家怕是早就饿死了,哪里还有今天的风光?
“文彬兄,咱们可是有些日子没见了!”钱伯一把抓住赵文彬的手,激动得胡子都在抖,“我就说嘛!晏哥儿非池中之物!这一飞冲天,咱们这些老家伙脸上也有光啊!”
“多亏了钱兄当年的提携。”赵文彬感慨道。
“那是晏哥儿自己争气!”钱伯摆摆手,转头看向身后的儿子,“少安,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给你赵叔磕头!”
钱少安嘿嘿一笑,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结结实实地磕了三个响头。
“赵叔!恭喜恭喜!我就知道晏弟是最棒的!以后我在外面吹牛,也能说我兄弟是府试案首了!多威风啊!”
赵文彬被这小子逗乐了,连忙扶起他:“好孩子,快起来。你和晏儿是总角之交,以后还要多互相扶持才是。”
“那是必须的!”钱少安拍着胸脯保证,“晏弟的事就是我的事!谁要是敢欺负他,我第一个不答应!”
正说着,楼下忽然传来一阵骚动。
紧接着,一个身穿举人服饰、手持书卷的文士,在一群书院教习的簇拥下,缓步走上了楼梯。
他面容清癯,眼神深邃,身上带着一股子不怒自威的书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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