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庄严的国徽高悬在审判席上方,深色的木质桌椅在日光灯的照射下泛着冷肃的光泽。旁听席的前几排稀稀落落坐着些人。苏亦辰和夏若薇坐在左侧靠边的位置,两人神情平静,目光却紧盯着被告席的方向。傅斯年没有出席,这样的场合对他而言已无必要,但陆泽衍作为了解部分情况的证人代表,坐在了另一侧。几名媒体记者被允许进入,安静地坐在后排,偶尔调整一下录音设备或相机镜头。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无声的、混合了紧张与等待的凝重。
上午九时整。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顾景琛到庭!”
随着审判长清晰有力的声音,侧门打开,两名身着警服、身形挺拔的法警押着一个人走了进来。
是顾景琛。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不合身的看守所马甲,双手被戒具束缚在身前,脚步有些踉跄,左腿似乎依旧使不上力,微微拖沓着。短短数月,他仿佛苍老了十岁不止。原本还算周正的脸庞瘦得脱了形,颧骨高耸,眼窝深陷,布满红血丝的眼睛里充满了惶恐、不甘与竭力维持的最后一丝伪装。头发被剃得很短,露出青白的头皮,下巴上冒出杂乱灰败的胡茬。曾经刻意营造的“精英”气质荡然无存,只剩下被现实和法律剥去所有伪装后的狼狈与萎缩。
他被带到被告席站立。法警解开了他的手铐,但依然站在他身后两侧。他下意识地抬眼,快速扫了一下旁听席,目光在苏亦辰和夏若薇脸上停留了半秒,像是被烫到般立刻缩回,垂下头,手指无意识地抠着面前木质围栏的边缘。
审判长核实了被告人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告知了诉讼权利。整个过程,顾景琛的回答声音低哑含糊,带着难以抑制的颤抖。
“现在,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席上,一位中年检察官站起身,神色肃穆,声音洪亮清晰地回荡在寂静的法庭内:
“……被告人顾景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其中,骗取被害人苏晚柠人民币共计三百八十万元;骗取被害人王某某人民币十五万元;骗取被害人李某某人民币八万元……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此外,被告人顾景琛还涉嫌聚众赌博、伪造公司印章等多项违法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赌博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每一个字,都像沉重的鼓点,敲打在顾景琛的心上,也敲在旁听席众人的耳中。苏亦辰放在膝上的手微微收紧,夏若薇则轻轻吸了口气,看向顾景琛的眼神里充满了鄙夷与愤怒。陆泽衍面无表情,只是眼神冷冽。
“被告人顾景琛,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审判长问道。
顾景琛猛地抬起头,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急急地开口,声音因为紧张而尖利:“有异议!审判长,我有异议!我……我没有诈骗!那些钱……那些钱都是她们自愿借给我的,是投资!是借款!我们说好了要还的!苏晚柠……苏晚柠她是我同学,她相信我,愿意帮我,怎么能算诈骗?还有赌博,我只是偶尔玩玩,数额很小……那些证据,有些是别人伪造的,是诬陷!对,是张昊然!他欠了高利贷,想拉我下水,他诬陷我!”
他的辩解苍白无力,颠三倒四,试图混淆“借款”与“诈骗”的界限,将责任推给所谓的“自愿”和同伙的“诬陷”。
审判长不动声色:“辩护人,可以发表辩护意见。”
顾景琛的辩护律师是法庭指派的,一位看起来经验丰富但神情略显疲惫的中年律师。他站起身,翻开卷宗,语气平稳却缺乏底气:
“审判长,合议庭。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部分事实,辩护人认为有待商榷。关于与被害人苏晚柠之间的资金往来,现有证据尚不能完全排除双方存在情感基础下的经济互助可能性……部分转账记录缺乏明确的诈骗故意证明……被告人顾景琛系初犯,到案后……呃,虽有辩解,但态度尚可,且其本人身体状况不佳,希望法庭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
辩护词显然也找不出太多有力的突破点,只能在一些边缘细节上做文章,强调“初犯”、“情有可原”和身体状况。
顾景琛听着自己律师的辩护,非但没有感到安慰,脸色反而更加灰败。他听出了那话语中的勉强和无力。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出示证据。”
检察官有条不紊地开始出示一组组证据。首先出示的是书证:银行出具的、清晰显示苏晚柠账户向顾景琛控制账户转账80万和300万的流水单;房产交易中心调取的悦然家园房产过户记录及资金流向证明;顾景琛用于接收款项的多个非本人实名账户的开户及交易明细;伪造的“景琛文化传播公司”业务合同及印章鉴定报告;其他受害人的报案材料及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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