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只是进了林子一个时辰,就算后来被那场急雨浇得浑身湿透,这些人竟然依然有收获。
皇帝李隆基先拔头筹,亲手射了两只灰毛野兔。
那两只兔子并排挂在马鞍后头,四条腿随着马蹄一晃一晃,引得旁边几个内侍不住地偷眼去瞧。
崔朝歌这一路既要看顾皇帝,又得盯着林子里那些没轻没重的年轻子弟,本来应该是顾不上狩猎的,但出乎意料的是,他居然顺手射下了一只雉鸡。
那雉鸡毛色极艳,脖颈间一圈金绿色,在雨后的天光里泛着油亮的光。
除此之外,便只有两个年轻子弟各自猎到一只野鸡和一只兔子。
其中一人是陈凤举。
他是秘书丞陈昭之子,十七岁,生得身强体壮,站在一群同龄子弟里,宽肩厚背,比旁人足足壮出一圈。
他父亲陈昭是个极斯文的读书人,任秘书丞。秘书丞是秘书省的属官,从五品上,掌经籍图书,说起来是再清贵不过的文职。
陈昭本人也当真生得一副文弱书生模样,瘦得连官袍都像挂在骨头架子上。
皇帝李隆基在殿上瞧见过他好几回,越看越不放心,甚至当众问过一句:“陈卿,你还是多吃些吧。”
满朝憋笑,陈昭也只是红着脸应下,回头照样吃得不多。
可他这儿子却全然不随他。
陈凤举不爱文墨,打小就爱耍枪弄棒。
陈昭虽文弱,却有一样好处:他不勉强儿子。
见陈凤举的确好武,便真花了重金,从洛阳请来一位退下来的骑射教头,叫他住在府里,日日教他骑马、开弓、打熬气力。
几年下来,陈凤举练得一手极漂亮的骑射功夫,在长安年轻一辈里渐渐有了“将门之外的好骑手”的名声。
他今日猎到一只野鸡,那鸡尾的翎羽又长又艳,挂在马脖子上,在风里晃晃悠悠,像特意插在他马头前面的一面小彩旗。
若换了旁人,怕要拎起来满场显摆几圈。
陈凤举却没有。
他很知道规矩,知道今日是天子秋猎,也知道自己不是将门子弟,能有个位置已经是体面。
于是,他愈发低调,牵着马一直在一旁。自己一身湿透也没有特别在意。
李未央站在灶台旁,正看那些湿淋淋的青年们一个接一个地翻下马。
她眼睛尖,只一瞬便发现李丹华正盯着人群中某人,那双平日里被笑挤得弯弯的眼睛,此刻竟亮得有些发直。
她凑过去,用胳膊肘轻轻碰她:“阿姐,你看的是谁?”
李丹华倒是极大方,眼睛还落在远处那人身上,嘴里已经回了:“薛建树。我很心仪他。”
薛建树,薛大将军的嫡次子,比李丹华还小一岁。
李未央听过这名字,只是一直对不上人。
薛建树今日穿了身玄色翻领骑装,腰束革带,脚蹬乌皮靴,肩上还挂着一只刚解下来的牛皮箭囊。
一张脸生得极英挺,眉眼浓而正,到底是将门养出来的,周身自有一股挺括劲儿。
薛建树也朝这边望了过来。
他先是看见李未央,愣了一下,大约没想到灶台旁会站着张生面孔,便朝她笑了一下。
那笑来得快,也很灿烂。
可偏偏就在他往前迈步的时候,脚下忽然一滑,踩中了一截断枝,不知是风刮断的还是雨打落的,正横在湿泥里,被他靴底一踏,整个人便失了重心,往旁边歪去。
崔朝歌正站在他斜前方,眼疾手快,一把擒住了他的胳膊,硬是把人拉住了。
皇帝李隆基听到了动静回头看了一眼,便笑道:“建树,你倒手快,竟还猎了只野鸡回来。好,好得很。”
薛建树耳根微红,忙借着崔朝歌的力站直,又迅速挣开他的手,整了整被雨黏在身上的衣襟,转身朝皇帝躬身,姿态谦恭得挑不出一丝错:“陛下谬赞,臣不过运气好。若非这片林子里猎物多,臣也未必遇得上。”
“你这就是过谦了。”皇帝李隆基从高力士手中接过一块刚拧过的热帕子,随意擦了两把后颈,笑得更加和煦,“这么多人进去,也就你和陈凤举猎着了东西,再加上崔朝歌那只野鸡。你是头一遭在朕跟前打猎,便有这成色,不易了。”
薛建树仍躬着身:“陛下说的是。崔将军的箭术才叫真正厉害。臣不过野趣罢了。”
“都有赏。”皇帝李隆基转脸对高力士又道:“给建树也端一碗热糖水。年纪再轻,也不能仗着体健不防寒气。”
高力士正半跪在他身旁替他打理那顶黄金发冠。
那是尚衣局专为今日秋猎给皇帝备下的,赤金打底,嵌着细碎的青金石与红玛瑙,髻顶一簇极小的金羽,簇新簇新的,被雨泡过后更要小心擦拭。
他听了吩咐,也不敢停手,只抬眼朝李丹华那边使了个眼色。
李丹华立刻会意,弯腰去拎那只大铜壶。手掌刚握住提梁,她便知道不对,因为太轻了。她掀开壶盖往里一看,壶底只剩一层薄薄的糖水,连碗底都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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