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整编的号角在南山各营垒间低沉而有力地回荡,尚未完全沉淀,另一场静默却可能更为深刻、牵动面更广的变革,已然在陈冲的决断下,如同春溪下悄然涌动的暗流,开始浸润这片刚刚经历过战火洗礼、人心初定的土地。如果说整军是为了锻造对外御敌的“矛”与“盾”,那么此刻陈冲要做的,便是梳理、夯实内部那名为“根基”的土壤——土地。
“均田令”自去岁颁布以来,以其前所未有的“十税一”低赋与“田归己有”的承诺,如同磁石般吸引了四方流民,也迅速将荒芜的山谷变成了阡陌纵横、屋舍渐起的生机之地。它奠定了南山生存与壮大的基础,也成为了陈冲收拢人心、建立秩序的核心支柱。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与屯垦的深入,这套初始时相对粗放、意在“尽快安置、鼓励开垦”的制度,其内在的裂痕与未来可能引发更大不公的隐患,已开始隐隐浮现。
最突出的问题,在于土地占有的不均。去岁流民初至,多是孑然一身,能分得十亩、二十亩生荒,已感天恩。然而,随着一年耕作,部分人家因劳力充足、勤勉肯干,加之可能略有积蓄或特殊技能(如木工、铁匠,其家庭往往能获得额外“工分”补贴,间接增强购买力或交换能力),不仅开垦完了自家份地,还通过私下交换、甚至利用早期管理中的模糊地带,以极低代价“接纳”了因伤病、死亡、或单纯无力耕种者的土地,更有甚者,开始雇佣少量无地或少地的流民为其耕作。虽然规模不大,也未形成明显的地主-佃户关系,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苗头,已然萌发。尤其在那些最早追随石勇、或是在南山建设中立下功劳的“老兄弟”及其亲族中,此种现象更为明显。
陈冲深知,土地问题是农耕社会的根本,也是所有“民变”、“起义”最核心的驱动力。他一手建立的南山秩序,其合法性很大程度上源于“均田”带来的相对公平。若坐视土地兼并萌芽滋长,用不了多久,内部便会因严重的贫富分化而产生难以调和的矛盾,届时,无需外敌,南山便会从内部瓦解。更重要的是,这与他内心深处某种超越时代的、对“公平”与“秩序”的模糊追求,背道而驰。
因此,在军事整编紧锣密鼓进行的同时,一场关于“均田令”的深化与调整,也在陈冲、阿禾及少数核心文吏的密室筹划中,悄然成型。新的政令没有大张旗鼓地宣扬,而是先以“修订屯垦管理细则、明确土地权属”的名义,在“里”长、三老及部分有威望的老屯户中进行小范围的吹风与征询。
新规的核心,只有一条,却字字千钧:自即日起,南山“屯垦营”辖内,无论新老户,每户占田,上限为一百亩(汉制大亩,约合今69亩)。现有田产超出此限者,其超出部分,由“公库”按田亩肥瘠、水利条件,折合为相应年份的“公库粮”份额或等值的“工分”,分三年偿付“赎回”。所“赎回”之土地,连同尚未分配之公田、以及因户绝、迁出等原因收回的田地,由各“里”公议,优先分配给本“里”内田不足额或无地之正户、预备屯户。
政令措辞力求温和,强调此乃为“抑制兼并,保民恒产,使耕者有其田,居者得安居”,是“完善均田之法,非夺民之产”。且给出了“赎回”补偿与三年缓冲期,意在减少震动。然而,这“百亩上限”与“强制赎回”,依然如同投入滚油的水滴,瞬间在那些已悄然积累起超过百亩田产的“大户”心中,炸开了锅。
消息在极小范围内传开的当日,南山主谷边缘,一座相对齐整、拥有独立院落、屋后连着大片已翻垦好、等着春播的坡田的土屋内,气氛凝重得能拧出水来。屋内聚集了七八人,皆是南山“老人”,有最早跟随石勇逃荒至此的“十七兄弟”中的两人及其子侄,有在修建主渠、谷口工事中立下功劳被奖赏过田地的工匠头目,还有两位因识字、协助管理而被陈冲任命为“里”长、家中田产也因地位而略有增益者。他们围坐在一张粗糙的木桌旁,桌上油灯如豆,映照着几张或铁青、或涨红、或愁苦不堪的脸。
“一百亩?陈书佐这是要作甚?!”一个满脸络腮胡、名叫王老栓的汉子(“十七兄弟”之一)猛地一拍桌子,震得油灯乱晃,“当初分田时,可没说有这上限!咱们兄弟豁出命开荒,流了多少汗,手上磨出多少老茧,才开出这百多亩地?如今一句‘上限’,就要把多出的地收回去?天下哪有这般道理!”
“就是!我那五十亩上好的水浇地,是拿我娘留下的唯一银簪子,跟那病得快死的李瘸子换的!当时里长、三老都在场,画了押的!白纸黑字,怎地就不算了?”另一个精瘦的汉子,工匠头目孙七,愤愤道。
“陈书佐这是……忘了本了?”一位头发花白、曾是落魄读书人、现任某“里”长的周夫子,捻着胡须,摇头叹息,语气复杂,“当初若无我等追随,何来南山今日?如今兵也有了,粮也足了,便要拿咱们这些老伙计开刀,收买那些新来的泥腿子人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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